第一千一百六十章1160
正當(dāng)老百姓嘰嘰歪歪,瘋狂討論的時候,李顯喊道:“安靜!”
刷的一下,所有人都停下來看著他。
李顯淡定地抖了抖手中的竹簡,說道:“現(xiàn)在宣讀《奉天討暴君檄》,諸位好好聽著,盡快將這些內(nèi)容傳遍中原大地,中原百姓知道的越多,就越會支持我們的討伐。”
“武朝廿二年,武烈以卑鄙手段奪取帝位,現(xiàn)將其七宗罪昭告天下。”
“第一宗罪,濫殺降卒,廿二年八月十五,叛軍圍攻京都城,殺降卒于京都北城畜市,共屠兩千三百余人。
第二宗罪,閹割重臣,國師章召謀乃朝廷次一品內(nèi)閣大臣,因武烈暴君本性,直接將其閹割三次。
第三宗罪,賣國割地,武烈登基不到三個月,便相繼將河西之地割與樓蘭國,北涼和幽州之地則割與匈奴王,梁州郡即將失守。
第四宗罪,濫殺百姓,鎮(zhèn)北軍左將軍曹釗因反對武烈暴行,被誅九族,屠殺老百姓近千人,全村屠盡,其中九成死者與曹釗沒有任何親戚關(guān)系,甚至不認識。
第五宗罪,草菅士卒,鎮(zhèn)北軍攻打河西,武烈不顧戰(zhàn)況,逼迫鎮(zhèn)北大將軍陳元攻城,導(dǎo)致五萬士卒白白冤死,事后班師回朝,卻以凱旋之名欺騙君臣。
第六宗罪,苛捐雜稅,武烈為攻打百濟,報復(fù)老師李顯,命戶部尚書胡安邦帶屯騎營士卒五千,全國各地征糧,目標(biāo)為兩千萬石,村民反抗則屠全村,官員反抗則滅滿門,與匪無異。
第七宗罪,弒父,廿二年八月初十七,武帝病重,武烈以枕頭悶其口鼻,大喊請父皇升天,將武朝開國帝王,武烈的親生父親武舜悶殺,以求立即繼承皇位,此有忠孝侯徐福親筆供詞為證。”
李顯慷慨激昂地念完七宗罪,停頓了十秒鐘歇歇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