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外面我們相見,卻裝作不認識,但實際晚上卻又在一起滾床單。
偷偷摸摸的,是有點刺激。
我也很清楚,我和他還不到那種可以把彼此介紹給對方親朋好友的地步。
我們之間最開始建立的關系就是......肉體關系。
感情,他對我不知道有沒有,反正我對他是有的。
所以,他想就這么地下情,我也愿意配合。
“別人要是問我有沒有男朋友,我怎么說?”
“隨便你。”
“那我要說沒有,他們給我介紹怎么辦?”
“以你的聰明,隨便也能找個借口打發了。”他對我,很有信心。
我是戀愛腦。
別人要是問我,我會說有的。
這樣,就不用去想那些借口了。
我沒想到的是,這樣的日子,我們一過就是過了三年。
直到那天回了家,我爸媽開始關心我的人生大事,說要給我介紹個男朋友。
畢竟,我不小了。
26歲,在他們眼里,也該談戀愛處對象,最好的能夠趕緊把婚事定下來。
跟我同齡的人孩子都快上小學了,作為父母,肯定還是心急的。
我們家,就我一個。
爸媽年紀雖然不大,但是看到別人有孫子抱,心里自然也想有。
“不著急。”我吃著飯,這么說的。
“不是著急,是到了年紀,你也該想想你的人生大事了。現在26歲,你再談個一年兩年,就二十七八歲了。生孩子都快三十了。”
母親給我算著時間,“你想想,還年輕嗎?”
我低頭吃著飯,我倒是想結婚,但是我想嫁的人并沒有想過要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