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吃的,穿的,住的,用的,都是最差的,她感覺,在看守所的日子,只能算是茍延殘喘地活著而已。
如今,哪怕是被取保候審了,她終于獲得了自由,這個自由雖是有限的,但也總比在看守所的日子好很多。
然而他說什么?
他要送她回去!
他明知道,她如今肚子里的孩子,是唯一安身立命的護身符,他卻要逼著他把孩子打掉。
宋南梔不知道,他為什么要這么做!
難道,他不知道,她再被送回去,將要面臨什么嗎?
面臨的是法律的身畔。
那個秦霜信誓旦旦,要判她死刑,宋南梔一想到“死刑”,就有一種刻在骨子里的恐懼。
一想到,那些判了死刑的犯人,在槍決那一天是多么恐懼痛苦,她就有一種本能的求生欲。
人都是怕死的。
尤其是,死刑和常規的死亡不同。
它給人的威懾和壓迫感,若非是親身感受,恐怕無法體會。
在看守所的時候,宋南梔經常做噩夢,夢到自己被押赴去刑場的路上,她害怕地不顧一切跳車。
又夢到,她真的被押到了刑場,跪在行刑區,背后就是冷冰冰的56式半自動步槍正對著她。
而她,卻什么都看不到,只能感受到,死亡即將到來的恐懼感。
每到這個時候,她都會嚇得從夢中驚醒。
宋南梔一聽到紀寒洲要把她送回去,嚇得連連搖頭:“我不要......我不要回去了......那個秦霜,一定會申請判我死刑的!我要是真的判了死刑怎么辦?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