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今晚就要出去喝酒,要不就你們倆陪著我喝,不醉不歸!”
那名保鏢黑著臉,不說話。
寧思淇又看向另外那個保鏢,那個保鏢更加的沉默寡,平時跟著她出門時,就是負責開車的。
見寧思淇看著他了,那名保鏢淡冷地說了句:“寧二小姐堅持要去酒吧喝酒,若是出了什么事,后果自負。”
說完后,那名保鏢轉身走了。
他一走,另一名保鏢愣了愣后,馬上就跑過去,跟著同事一起離開。
不再攔著寧思淇出門。
寧思淇順利地出了別墅。
恢復她寧二小姐的身份,她就不能再用龍太太的那輛豪車了。
她踩著高跟鞋,步行走到外面去。
然后在路邊攔了一輛計程車,吩咐司機送她去她以前經常去的那家酒吧。
再打電話約以前的姐妹淘出來陪她喝兩杯。
以前跟著寧思淇混的都是家里不如寧家的,她們只是家里有點錢,有家小公司,能說得上是有錢人的千金,
那些人跟著寧思淇混,是寧思淇對她們很大方,出門吃飯,逛街,從來都不用她們花錢。
這種好事兒,誰不喜歡?
但她們和寧思淇并不是真的朋友,寧思淇以為她們是自己的閨蜜,好姐妹,殊不知人家只是把她當成提款機,占她的便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