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葉婉知拿到律師證,成為執業律師之日起計算。
葉婉知簽合同看到這一條也沒太在意,誰能想到郭政讓她連參加律師證考試的資格都沒達到。
第3章鵪鶉
申請律師證考試,要求律師助理每年至少要在帶教律師的協助下,出庭十二次。
而好死不死,每年統計案件數量,她只有十一次。即使其他案卷材料也都是她寫的,可出庭的時候,郭政總會找各種借口不帶她去。
三年時間,每年如此。
葉婉知不是沒起過疑心。
而且凡是帶她開庭,必然是涉黑涉惡的案子,待審的犯罪嫌疑人滿臉橫肉,從那雙幾乎看不見黑瞳仁兒的瞇瞇眼里都能看出兇惡來。
葉婉知幾次把人送進去,犯罪分子臨轉身前投過來的目光,都讓葉婉知起一身雞皮疙瘩。
一點都不懷疑,未來的某一天可能她會年紀輕輕殉職。
就連同事跟她閑聊,也忍不住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