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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警察笑道,“是的,我們已經(jīng)查過了,那房子是蔣先生名下的。”
他說完疑惑道,“魏小姐住在那里不知道房主是誰嗎?”
清寧瞪大了眼,半晌沒回神!
房子是蔣琛的?
蘇熙不是說是她二叔朋友的房子嗎?難道她二叔的朋友、就是蔣琛?
哦豁!
蔣琛也有些意外,問警察,“你是說這位魏小姐住在我的房子里?”
警察更疑惑,“難道您也不知道?”
這事兒可真有意思,住在房子里的人不知道房東是誰,房東也不知道住自己房子的人是誰,然后房東進(jìn)門,租客把房東當(dāng)做賊給打了!還報了警!
對了,有一次他看到魏清寧和蘇熙走一起,她們兩個是朋友,所以凌久澤才會幫魏清寧找房子。m.
這樣一想就全通了!
這事兒發(fā)到網(wǎng)上去都能被推上熱搜火兩天。
蔣琛此時算是全明白了,之前凌久澤給他打電話說他一個朋友要在他的房子,他很少回御庭,也根本沒把這事兒放到心里。
事情弄清楚了,烏龍一場,警察讓蔣琛和清寧兩人商量后面醫(yī)藥費和補償?shù)氖拢笞隽私Y(jié)案,安慰了兩方便撤了。
警察一走,真正的尷尬才來了!
昨晚他喝的的確有點多了,小李送他來御庭,他也忘了這房子里住了人。
然后,她把他當(dāng)成了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