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遠剛剛開始工作,林清屏怕他不適應,在首都待了好些天,看著志遠的生活起居,至于家里,更是安排得妥妥帖帖,才準備南下回去。
臨走前,還上街買了幾個手機,一個給志遠,一個給小麥,她自己留了一個。
這時候已經有很漂亮的手機了,她給小麥的是紅色的,給志遠的是灰色,自己留了個白色。
志遠拿到手機還驚了一下呢,覺得沒有這個必要。
“拿著,小麥的你也交給她,怎么沒有必要了?天南海北的,我找你隨時可以找到?!绷智迤琳f。
志遠一想,也是。收了,不跟媽媽客氣。
林清屏還和他說,“你那點工資,不夠花,缺錢一定要和家里說?!?
志遠卻道,“媽,我夠花呢,基本沒有什么花錢的地方,”
志遠的生活非常簡單,每天病房、食堂和家,三點一線,交通方式不是公交就是騎車,在他看來,工資能花掉三分之一都很難。
林清屏就瞪他了,“你啊,等多一個人的時候你也這么摳門?”
林清屏真是覺得,不管是小麥還是志遠,打小就沒在錢上委屈過他們,不知道為什么,一個比一個摳門,完全就沒有物欲。
志遠聽了嘿嘿一笑,“媽,等掌珠來上學,我把錢都給她花。”
林清屏真是氣得頭暈,她說多個人是這個意思?是多個掌珠來上學的意思?
“我說你對象呢!掌珠要你花什么錢?”她氣得點醒他。
志遠愣了一下,“對象?”
林清屏看著他這副二愣子樣子,就知道他沒戲!多年過去,跟小麥也是仍然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