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瑤打工的奶茶店,就是經他們的介紹才去的。
但是按照規定,舒瑤要把自己第一個月工資的30%作為中介費給他們。
可是舒瑤違約了,當他們找到舒瑤要錢的時候,舒瑤告訴他們是自己偷偷打工賺錢的事,被家中父母知道了,錢全被他們要了去,舒瑤自己手里也沒有錢。
那三個男人稱,因為看著舒瑤實在可憐,又是個大學生,所以并沒有為難她。
就又給舒瑤介紹了一份新的短期兼職,是給江城周邊縣城的一戶即將要結婚的人家做職業,伴娘。
報酬有500塊錢,正好作為中介費。
所以那天,舒瑤才會去到那廢棄工廠所在的縣城。
根據結婚那戶人家的指證,舒瑤那天的確是給他們做伴娘的。
上午的婚禮結束之后,舒瑤就走了,所以后面發生了什么,他們也不知道。
而那三個男人,舒瑤兼職結束之后,他們擔心路途太遠,還特地開車來接舒瑤。
結果舒瑤還是別別扭扭的不肯把錢拿出來,還指責他們沒有愛心,自己本來就是個拿助學金的大學生,為什么還非得管她要中介費?
他們三個覺得自己已經對舒瑤夠意思了,結果舒瑤還是這么不知好歹,所以就和舒瑤發生了爭吵。
可是誰知道,舒瑤竟然從自己的包里掏出了一把防身用的水果刀,和他們叫囂,要是再管自己要錢,她就自殺。
他們三個當時擔心舒瑤真的想不開,做出什么事來,就想把刀搶下來,結果沒有想到,舒瑤竟然直接捅傷了他們,隨即逃之夭夭。
還偽造了傷痕,主動報警,想要反咬他們一口。
其實這件事,無論在誰看來,都很離譜。
舒瑤一個柔弱的姑娘,怎么可能捅傷三個大漢?
可是不管是新郎新娘的證詞,還是在車上檢測出來的血跡,甚至于是那把水果刀上的指紋,種種證據都指向了舒瑤。
而舒瑤的身上,確確實實是沒有留下他們的血液,或是指紋。
所以,舒瑤就以故意傷人罪被逮捕了。
在舒瑤被拘留了大概十多天之后,舒瑤主動以書信的形式交代了自己的罪行,甚至還簽名蓋了手印。
再后來,就是蘇清顏出面,把舒瑤保了出來。
“關于蘇小姐當年保釋少夫人的事,總裁您也知道。但是我現在懷疑,可能算計了少夫人的人,就是蘇小姐。”
霍司珩的腦子嗡的一聲,整個人都陷入了呆滯之中。
是啊,為什么不能是蘇清顏呢?
當年那張照片就是蘇清顏給自己發來的,而后霍司珩就情緒失控和舒瑤分了手。
那之后沒多久,舒瑤就出事了。
而且明明可以口述自己的罪行,舒瑤為什么非要以書信的形式呢?
如果那個簽名和手印,并不是舒瑤主動愿意按下的,或者是有人以別的形式,匡騙了舒瑤,讓他簽字按手印呢?
事情過于詭異,令人匪夷所思,而霍司珩的心中更是久久激蕩,無法平復。
他忽然意識到,他的一個錯誤決定,好像毀掉的是舒瑤的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