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還嫌少,爸也可以等身體養好后,出去找份保安或者保潔的工作干干,一個月也能拿個幾千塊錢的工資。”
鄭華:“......”
他活到現在七十幾歲,就沒有上過班。
“我都七十好幾了,你還讓我去上班?哪家公司請保安要七十好幾的?”
鳳晴涼涼地道:“既然知道自己沒有賺錢能力了,兒女給你多少錢的生活費,就不要嫌棄給少了。”
“我是你討厭的女兒,一個月給你一萬塊錢的生活費,很多的了,你若是嫌棄,我就只給你五千,你不夠花,找你的兒子,或者跟你最疼愛女兒的親媽打官司,爭她的財產。”
鄭華:“......一萬就一萬吧,你記得按時打錢過來,你哥他們都有自己的家庭,有孩子要養,以后他們也會過得很困難,不像你輕輕松松的,沒有壓力。”
“還能繼承你媽留下來的大筆財產。鳳晴,爸承認對你不喜,畢竟是親生的,血緣系斬不斷,你三個哥哥與你打斷了骨頭都還連著筋,你繼承了你媽的財產后,拿出一部分,給你三個哥哥平分了吧。”
“就當作是幫他們一把。他們的孩子上學要花不少錢,以后孩子們長大了,還要買房買車,娶老婆,樣樣都要花錢。”
“你哥哥們年紀漸大,出去找工作怕是也不好找,他們創業的能力差,容易虧錢,以后怕是只能靠收點房租過日子,一個月就那幾萬十來萬的收入,會過得很困難。”
鳳晴不客氣地道:“別人一個月就一萬幾千塊錢,要養家,還房貸車貸的,都能過日子,我哥他們一個月僅是房租收入都有幾萬甚至十幾萬,還說過得困難,教別人怎么活?”
“他們想像媽活著時那樣,花天酒地,花錢如流水,做什么都有媽給他們兜底,老婆兒女都是媽幫他們養著,那是不可能的。我想我媽肯定也用心栽培過他們的,是他們沒本事,不懂珍惜,自己立不起來。”
“媽能給他們兜底一輩子?啃老能啃一輩子?父母都有離開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