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局長跑過來,上來就是一腳,“又沒出現恐怖分子,你拔槍干什么?趕緊把槍給我收起來!”
年輕警察愣了愣,趕緊把槍收起來,解釋道,
“我沒指人,我是在指那條狗。”
“你指那條狗干什么?他當著你的面咬人脖子了?聽風就是雨,你是警察,不知道證據最重要?”
“它……它咬傷人了,好像瘋了。”
老局長一聽,忍不住又踹了他一腳,
“像是瘋了?什么叫像是瘋了?!你都沒證據還敢拔槍,你可真威武啊你!”
“我……可它真撲人咬了,很多人都看著呢。”
“那就證明它瘋了?警局里的警犬都會咬人,你怎么不說他們瘋了?”
“不一樣,警犬咬的都是壞人,它咬的是普通老百姓,還咬傷了一個孩子,重傷。”
“蠢貨!它要真瘋了,就不只是咬那兩個男人的胳膊和腿了,而且那個小男孩還能活?再說了,你看見它咬那個小男孩了?”
年輕民警趕緊搖搖頭。
老局長說:“跟你們說過多少次了,眼睛看到的不一定真,耳朵聽到的不一定為實,在采取行動之前,一定要先把證據擺前面!
這狗要是真瘋了你們該打死它,可你們出現以后人家連攻擊的姿勢都沒做過,你們……瘋狗可是連主人都會咬的,這是常識啊!你們今天出門都沒帶腦子嗎?!”
老局長被片區領導逮著罵了一路,他這會兒也氣著呢。
要是證據充足,他還能為自己的手下爭辯幾句,結果沒影的事兒,就說人家狗瘋了。
說就說了,他們還敢拔槍!
一群警察拔槍指著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小姑娘和一條受傷的狗,他們可真是……‘威風’的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