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別想騙我,我不是小孩子了,我十二歲,馬上就上初中,我什么都懂,我聽見了,親耳聽見的,你答應了他們,要把我姐姐賣到夜總會去,說能抵你欠下的一半債務。”
李銘是未成年,但他有十二歲了,由于打小就是跟著兩個姐姐一起生活,哪怕也還是個少爺,不過家里都被后媽把持著,父親在家時,后媽對他態度就會好一點,父親不在家里了,后媽總是找著借口打罵他。
故而,他比同齡孩子更懂事,更早熟。
“銘銘。”
“別叫我,我不想和你說話,我們也不會跟你回去的,你就死了這條心吧,債是你們欠下來的,你們自己還,你要是敢把我兩個姐姐賣了,我就報警,讓警察把你們都抓起來!”
李銘嘶吼著的時候,兩眼死死地瞪著李永泰。
要不是兩個人長得很像,都不會有人相信他們是父親,倒是像仇人。
李永泰被兒子這樣恨恨地瞪著,心下大驚。
他們是親生父子呀,兒子居然用憎恨的眼神瞪著他。
兒子恨他!
“李先生。”
慕晴淡淡地開口,“李先生,李銘說你不是他的爸爸……”
“大少奶奶,我是他爸爸,親生的,他是我親生的兒子,是我和前妻所生,大少奶奶要是不相信,我和他可以去做親子鑒定的。”
“他們真的是誤會我了,我是他們的親爸呀,我怎么可能把我的兒女賣掉,銘銘,爸那是假意答應他們的,否則他們就要把爸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