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大人!”泉州知府頓了頓,苦口婆心地再次勸道:“對方人多勢眾,真打起來咱們絕不是對手。趁著現在雙方還沒有撕破臉,咱們把人交出去,那樣不但能相安無事,還能賣對方一個人情。”
顧炎武大聲說道:“鄭成功犯有殺人之罪,放了他的罪名大人心里比我清楚吧?”
在明代。
私放犯人和幫有罪之人脫罪的行為叫縱囚。
《大明律》規定:官吏縱囚,則與囚同罪。
這個罪名很好理解。
如果犯人犯了殺人罪,官員受賄后幫犯人脫了罪。
事情敗露后,官員會因為包庇死刑犯而犯有殺人罪。
簡單來說,就是罪名連坐。
這種制度的好處是震懾力強,讓基層官員不敢輕易徇私舞弊,貪贓枉法。
壞處也顯而易見。
為了不讓事情敗露,官員辦案時會想方設法把案子辦成鐵案。
當時官官相護,翻案本就不易。
辦成鐵案后再翻案的難度可想而知。
可見萬惡的封建王朝是多么的腐朽不堪。
泉州知府犯了難。
不放鄭成功走,鄭彩會沖進來把鄭成功搶走,可能會殺他們滅口。
放了鄭成功,如果鄭成功最后被認定有罪。
朝廷追究起來,他會因為縱囚而犯有殺人罪。
“這這”泉州知府想說些什么,可又不知道能說什么。
只能不停地說這字來緩解尷尬。
可他越是這么說,越覺得尷尬。
到最后,泉州知府索性破罐子破摔了:“顧大人你隨便吧,反正不放人的是你,鄭彩會把賬算到你的頭上!到時候出了事可別怪我沒提你!”
不等顧炎武說話,門外再次響起鄭彩的聲音。
他大吼一聲:“到底開不開門?再不開門我可就要殺進去了!”
顧炎武不為所動,冷靜說道:“你可以試試。”
“試試就試試,”鄭彩朝著身后下令:“搬梯子,攻進去。”
顧炎武則對著身后的衙役下令:“去把鄭成功帶過來,另外把你的刀給我!”
鄭彩就在門外,他有些慌了:“顧炎武,我警告你不要輕舉妄動。”
顧炎武冷哼一聲:“那你也不要輕舉妄動。”
鄭彩無奈,只能下令停止進攻。
雙方開始僵持。
隨著時間的推移,鄭彩的耐心也在逐漸消失。
他本想再次下令強攻,可顧炎武剛才的舉動震懾到了他。
“談談吧,”鄭彩在門外說道:“你說個條件,只要能放了我大哥,什么條件都答應你。”
顧炎武大義凜然道:“沒有條件,這是原則。”
“狗屁的原則!”
“狗屁原則也要遵守。”
“你!”鄭彩本想破口大罵,好在僅存的理智讓他閉上了嘴。
又僵持了一會,鄭彩決定攻心。
他隔著門說道:“顧炎武,太子殿下已經號召天下兵馬進京勤王了。我大哥身為福建水師副總兵,豈能無動于衷?你趕快把我大哥放了,否則會耽誤勤王。”
“勤王?”顧炎武對這個說法非常意外,“陛下怎么了?”
鄭芝龍雖然已經出兵了,但前期為了保密,是以剿滅海盜的名義出的兵。
水師抵達南直隸一帶后才會向全國發出勤王檄文。
所以顧炎武并不知道太子勤王的消息。
他只知道鄭芝龍有些不對勁,為了對付海盜竟然出動了數萬水師。
他為此還上疏朝廷,詢問情況。
鄭彩回答:“陛下身邊不但有奸臣吳誤國,還有宦官干政!太子得知后想和陛下取得聯絡,可是未能如愿,不得已才被迫勤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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