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驛站。
巡鹽御史宋權像往常一樣早早地起床漱口。
他是巡鹽的第一負責人。
滿朝文武和地方官員都在盯著他的一一行。
要做到不留把柄還需打鐵自身硬。
所以他每天都會按時上衙(上班),按時散衙。
既不遲到,也不早退。
吃完早飯后,宋權坐著轎子前往兩淮都轉運鹽使司衙門。
在去的路上,他開始思考兩件事。
第一件事是截止到年底,要給朝廷交多少錢。
這個問題十分重要。
不但涉及他的個人前途,還事關遼東的戰事甚至整個朝廷的運轉。
年初時,朝廷預估虧空是三百萬兩。
據最新的消息。
由于開始在遼西走廊筑堡,外加遼東陣亡將士的撫恤銀和山東的水災,所以朝廷今年的虧空又比年初的預估高了許多。
大約是四百五十萬兩。
有三百萬兩的虧空,他就上交三百萬兩。
畢竟完成任務就行。
現在突然漲到了四百五十萬兩,他舍不得上交。
沒錯!
他巡鹽的錢不止三百萬兩,具體多少錢就涉及到第二個問題。
巡鹽的錢該怎么分?
在明代。
官場上權和錢是分開的,聯系不到一起。
最起碼在表面上是這樣。
這么說吧,以管錢的戶部為例。
支出的每一文錢不但會經過內部層層審核,還要經過其他各衙門的核對。
最后還要交給司禮監和崇禎核驗。
想從賬面上搗鬼,根本不可能。
當然了。
若是真的出了問題,這些官員又會因為害怕受到牽連而聯合起來進行自保。
既然這么嚴格,官員們又是如何貪腐的呢?
這是一個很深奧的問題。
當時能在官場上立足的人,都是精明人里面的佼佼者。
他們每個人都有自已搞錢的方法。
在縣里,最簡單的搞錢辦法是盤剝百姓。
這種事當然不能由知縣親自來辦,而是交給下面縣丞,主簿,典史等人。
他們或用刑獄勒索,或用增加徭役的辦法搞到錢,然后再拿出一部分錢孝敬給知縣。
孝敬的辦法也有很多種。
最低級的辦法是知縣直接收錢。
但問題也隨之而來。
知縣收了下面人的錢,等于授人以柄。
下面的人一旦出事,知縣就會受到牽連。
為了不讓自已出事,知縣不得不對下面的人進行偏袒。
結果就是知縣被下面的人拉下水
所以稍微精明點的知縣都不會這么做。
他們的辦法一般是讓某個親戚帶著土特產來看他。
由于帶的土特產太多,這個親戚便在當地售賣。
至于價格嘛一個字:貴!
四個字:貴得離譜!
縣丞和主簿典史會毫不猶豫地掏錢購買,完成行賄行為。
或者是知縣的某個朋友帶著一堆本就破碎的古董瓷器來當地,結果被縣丞的家里人“不小心”碰碎。
縣丞不得不拿出大筆銀子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