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府。
府衙后堂的椅子上,揚州知府張煌如坐針氈。
這件事太棘手了。
地方官辦案的原則是什么?
找出真相?主持公平?
錯!
首先有些事找不出真相;其次沒有絕對的公平。
地方官辦案的首要原則是在自保的前提下盡量讓雙方滿意。
自古民不告,官不究。
原告不滿意會一直告,占用大量的行政資源不說,還會影響審案官員名聲。
被告不滿意也會反告,一樣的后果。
張煌猶豫良久后,提筆給朱慈烺寫了一道公文。
大明律規定:若府州縣官犯罪,所轄上司不得擅自勾問,止許開具所犯事由,實封奏聞。若許準推問,依律議擬回奏。
想審官員可以,需要得到批準。
太子尚在監國,有相應的權限。
得到太子的同意后,張煌分別寫公文傳喚原告被告。
八天后。
十幾個村民代表作為原告出現在府衙大堂上。
被告有三人,寶應知縣,高郵知州,吏部郎中徐一范的長子徐明弼。
徐一范久居南京,揚州的產業全都交給徐明弼打理,傳喚他也是理所應當。
府衙外站滿了圍觀的百姓。
議論聲中,張煌使勁拍下驚堂木。
原告率先發,并提交證據。
隨著大堂陷入安靜,所有人都看向張煌。
這樁民告官的案子影響很大,他們想知道這位揚州知府如何審案。
在眾人的注視下,張煌沉吟片刻后問道:“先把徐明弼帶下去。”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原告是村民,被告是徐明弼,現在把被告帶下去是幾個意思?
前揚州知府,現已成為張煌幕僚的任民育站在身后低聲提醒道:“張大人應該先問徐明弼,他才是真的被告。”
張煌搖頭的同時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一絲難以察覺的笑容。
州、縣官員既然敢包庇徐家,說明他們早就達成了攻守同盟。
徐明弼是此案的關鍵人物,他會認罪嗎?顯然不會!
他不認罪,其他人更不會認罪。
因為他們背后有一個龐大的利益集團,會想盡辦法保護對方。
如果自己按照常理出牌,很難打破這個攻守同盟。
所以,他決定換個思路。
“高郵知州,本官有話要問。”張煌拍了下驚堂木。
高郵知州拱手施禮:“大人請問,卑職知無不。”
“好,”張煌點頭:“此前大東村村民去州里狀告徐家搶占民田,案子是你審理的?”
“回大人,是卑職審理的。”
“卷宗已經看過了。”說到這,張煌看向坐在旁邊的黃宗羲與王之心,“兩位大人,我覺得高郵知州的做法合規,從法理上來講沒問題。”
張煌這句話說的非常有水平。
他只是說高郵知州做法合規,并沒有說他沒罪。
黃宗羲剛要說話,王之心搶先道:“既然張大人覺得沒問題就請繼續。”
“好,”張煌吩咐道:“來人,把高郵知州請到后面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