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前,
巫馬熾派人打聽了一下,才知道被他侵害的女孩居然不受他的警告威脅,找了個律師。
這律師明顯不是普通的律師,居然能在他的地盤走通關系把他強制弄上法庭。
巫馬熾一調查,發現這律師正是殺了他四叔兒子、最后還把他妹妹巫馬莉婭抓到東南亞弄廢了一只手臂的那家伙。
確實不是個簡單人物。
巫馬熾嚴重懷疑程靳不是沖著受害者接下這官司的,而是沖著他巫馬家來的。
法庭上,
巫馬熾一口咬定不認識受害者,還弄出了兩個人證,證實案發時自己正在家里。
完全擁有不在場證明。
巫馬熾應對自如,不僅對著女孩露出極具侵略性的禽獸笑容,似在回味她的美好滋味。
還眼神威脅挑釁程靳。
別說對方沒有證據,就是有,巫馬熾也無所畏懼,在這里,他就是律法。
面對振振有詞的巫馬熾,受害的女孩除了恐懼外,根本不能為自己辯護一句。
“你說我強暴你,那你倒是說說我是怎么強暴你的?用的什么姿勢?過程中你叫沒叫?舒不舒服啊?把細節跟大家說說啊哈哈。”
巫馬熾囂張至極,他的話讓女孩精神差點崩潰,女孩的父母氣得想沖上來打他。
程靳西裝穿得筆挺、板正。
“你說你不認識我的委托人,可醫生卻在我的委托人體內檢測出了你的dna。”
巫馬熾嗤笑:“你在說什么笑話?”
女孩早在報警,在警局提出要做傷勢鑒定的時候,就被趕到的巫馬熾帶去強行沖洗。
證據早毀了。
程靳卻當著所有人的面拿出了一份檢測報告作為呈堂證供,交到了法官手里。
別說巫馬熾懵了,一家三口都傻眼了,因為他們根本沒有去做過什么檢測。
哪來的檢測報告?
這自然是程靳偽造的。
面對這種案子程靳從不費那勁去走正規途徑,他有千百種不正當方法去定對方的罪。
程靳接著又拿出幾份報告:“這是受害人以及受害人父母的傷情報告,在二十號……”
“我有證人可以證明巫馬熾在二十號晚上九點將受害人強行拖拽到他的車上實施暴行。”
這證人自然也是假的。
“我還有兩位證人可以證實巫馬熾曾在警局對受害人及其父母進行毆打和威脅警告。”
緊接著,兩個鼻青臉腫的證人就出現了。
正是警局里的人,其中一個還是副警長。
這證人是真的,但他們卻不是心甘情愿來出庭作證的,他們是昨天晚上被程靳吊起來暴打之后拿槍抵著腦門被迫答應的。
巫馬熾看到警長兩人時開始慌了,在聽到他們居然真的在指控自己,巫馬熾暴怒,就要沖過去打他們,讓人攔下。
副警長兩人嚇得要死,他們也不想的,可他們的老婆孩子都在程靳手上。
程靳的詞條里一直遵循著這樣的法則:當正義不能得到伸張的時候,他選擇以惡制惡。
巫馬熾:“這是污蔑,那什么破檢測報告根本就是假的,我沒有做過!我要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