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刑法》里把犯罪動機寫得明明白白:
犯罪動機可分為11類,具體如下:
1、政治動機,指出于一種反社會需要而產生的犯罪動機;
2、財物動機,指為了滿足衣、食、住、行等方面物質需要而產生的犯罪動機;
3、性動機,指為了滿足性本能的需要而產生的犯罪動機;
4、報復動機,指基于報復而產生的犯罪動機;
5、自尊動機,指為了滿足某種變了形的自尊的需要而引發的犯罪動機;
6、友情動機,指為了滿足某種非社會化友情需要而導致的犯罪動機;
7、妒忌動機,指因妒忌而產生的犯罪動機;
8、戲謔動機,指出于追求刺激而產生的犯罪動機;
9、恐懼動機,指因害怕而引起的犯罪動機;
10、好奇動機,指出于好奇心而產生的犯罪動機;
11、其他動機,如大義滅親行為中正義感動機。犯罪動機的性質不同,所反映出來的主觀惡性往往大不一樣,比如謀財害命的貪利性動機就比出于自尊動機而侵害他人的主觀惡性大。(作者注:以上引自《刑法》第十三條)
所以,對夏染下手的人,犯罪動機便歸因于這十一條。
夏顏認真思考了一番,排除了3、5、6、8、9、10和11這四個動機,1、2、4、7條動機皆有可能。這樣一下子就縮小了不少目標。
夏顏索性也不睡了,她坐在書桌前,根據這七條動機,列出有可能的犯罪嫌疑人。
政治動機:夏家、劉家以前的結仇對象;
財物動機:夏顏的回歸,還有曾經有人拒絕她回歸夏家,這人是誰?
報復動機:目標人群比較多,需要找夏家和劉家進一步了解。
妒忌動機:誰會妒忌?以前夏染也因為心臟病住過院,但都沒有發生被人偷偷藥物注射的事件,惟獨這一次發生了。這一次為何不同?說起來,夏顏是新增的刺激變量。
這么一分析,夏顏思路更清晰了。
兇手涉及的人群,1、有可能就是夏、劉兩家的仇人;2、夏顏回歸的刺激,她刺激到了誰?
這兩點需要今晚吃飯時,向兩位姨了解一下。
思路捋清,夏顏也困了。
這幾天沒日沒夜翻譯那份英文資料,其實主要是量多,其它都不是問題,她也沒去過圖書館查資料,資料都在她腦子里呢,這下繃緊的弦松了,她便倒頭睡去。
這一覺一直睡到下午四點多。
夏顏醒來,見時間不早了,就起身洗了個澡,然后換了一身清爽的長裙,抹了些護粉品,稍微化了個淡妝提色,就準備出門。
這一折騰,也五點出頭了,開車去全聚德的話,雖然不會堵車,但路上有紅綠燈,也需要一些時間。
石磊還沒回家。
夏顏便去后院,準備找石爺爺問下,看有沒有石磊的聯系方式。
然而,她走進后院時,卻聽到書房里傳來石爺爺和石磊在說話。
原來石磊回來了呀?
夏顏心里一陣高興,正想喊,卻聽到里面石爺爺說話的聲音提高了,以至于她也能聽到石爺爺在說什么:
“你們倆,趕緊把婚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