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著休息了幾天時間之后,這天早上,陳鋒接到了趙營的電話,關于韓銘光的合同已經大致談妥了。
“我跟韓銘光磋商了好幾天,一開始,這小子是一口咬定,必須要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少一點都不干。”
辦公室里,陳鋒聽著趙營的講述,臉上不禁露出一絲笑容。
“我當時就告訴他了,你要是不想搞合作,華夏有的是集團愿意接手。”
趙營說道:“畢竟咱們華夏別的東西或許會缺,可就是不缺人,我上哪兒找不到一個靠譜的公司來幫忙經營這部分股份?”
“那他是怎么說的?”陳鋒問道。
“最后他就同意了。”
趙營一攤手,說道:“我跟他拉扯了好幾天時間,最后定下來的新份額合同里寫清楚了,韓氏集團未來將只能掌握鋒蘭電動汽車產業百分之十八的股份。”
這和原先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相比,一下子又砍掉了一半還多。
“我看行。”
陳鋒比了個大拇指,毫無意外,這件事如果由他自己來做,那肯定會十分麻煩,畢竟他和韓銘光太熟了,這小子沒準會撒潑打滾。
但在趙營面前,韓銘光就算是不樂意,也只能忍著,畢竟趙營跟他可不是兄弟。
接過趙營遞來的那份合同,陳鋒簡單看了一下,然后將自己的名字也簽了上去。
這也標志著,今后的三年內,韓銘光將會繼續跟鋒蘭合作,但合作份額最高不能超過百分之十八,他的話語權也不可能像是以前一樣的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