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何國華和派出所的其他民警,經過幾天的走訪排查,終于找到了線索。有人見到電子廠的胡鵬,曾經連續幾天出現在林小蘭被撞的胡同附近。
經過調查胡鵬本應住在電子廠宿舍,這和事發現場完全是兩條背道而馳的路線,引起了何國華的嚴重懷疑。
然而懷疑終究只能懷疑,胡鵬有作案時間,又有作案動機,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胡鵬沒有摩托車,這點讓錢所和何國華百思不得其解,最重要的作案工具沒有,始終無法敲定下來。
“何叔,那最后你們是怎么認定是胡鵬做的?”陳峰聽何國華說著經過,有些焦急的問道。
何國華點燃了陳峰遞過來的香煙,“還是錢所,之前你不是以誹謗的名義,讓派出所找過胡鵬么。當時我受傷在休假中,錢所對胡鵬記憶深刻,跟我說這家伙是個軟貨,實在找不出作案工具,不行先把人帶回派出所,嚇唬他一下,估計他自己就說出來了。”
“后來我們把胡鵬帶回派出所,小張和我配合出了一份筆錄。當然這份筆錄是假的,大致內容就是有人在胡同中,見到胡鵬駕駛摩托車撞向林小蘭的全部過程,這過程也是小張根據現場痕跡分析出來的。”
“這胡鵬開始的時候還不承認,最后見到我們拿出的這份假筆錄,信以為真,認為真的有人看到了自己撞林小蘭的過程,交代了全部經過,現在人已經被拘留了。”
聽到這里大家長出了一口氣,陳峰心里暗暗贊賞著這個年代。在沒有任何監控的年代,想要在這個城市中找到一個人,不知道要走訪多少人,不知道要流下多少汗水。
陳峰看著何國華笑了一下,“要不還是您老手段高呢,這都能調查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