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藺陽縣主一事,周語緋是迫不及待的想嫁給賀旸了。
甚至想年前就訂婚。
要知道,離過年只有三天的時間了。
這時候訂親,著實倉促了一些。
他們之間。
往常都是賀旸主動的,特別是訂婚這種事情,原本賀旸和家里人都打算好了,等過了年初六就訂婚。
訂婚過后一個月成親。
成親后,最起碼要在家里呆上三個月,最好這三個月就能讓周語緋懷上。
反正為了他的終身大事,鎮國公已經允諾他可以在家里多呆上一段時間,再去軍營。
但周語緋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或許是想早一點就嫁給賀旸,竟然希望大年二十九這天訂婚。
總之她就是想早一點的嫁給賀旸。
好像她不抓緊一點這個男人,那他就不是屬于自己的一樣。
周語緋有意,賀旸也想早一點定親,于是他們就真的定在臘月二十九這天定親,大年初八成親。
這天定親吧,也不是說不行,但就是這個日子著實選的不怎么好。
但人家男女雙方愿意,別人也沒法多說什么!
雖然日子選的不好,但定親的牌面還是很足的,禮金和聘禮都是最高規格的。
而且賀旸為了周語緋,還特意從別的王朝給她挑選了很多的衣服和首飾。
這些東西可不是有錢就能買到了,需要花很多的心思,還需要搭很多的人情!
大年初一的這天。
按理說今天周語緋應該在自己家里過年的,畢竟還沒成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