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本王回去了,非得去找沈明遠那賊子暴揍一頓!”
跟在陳凡身后的端親王,念念叨叨的。
“沈明遠確實該打,但是這次我們的行蹤,不是沈明遠放出去,是我放的。”陳凡淡淡地道。
“啊?為什么呀?”端親王看著陳凡一臉的問號。
陳凡咧嘴一笑,“刺激呀!王爺你想想,二十萬趙軍找我們,而我們就在他們的眼皮底下混進城,這種感覺是不是很刺激?”
“確實是很刺激。”端親王笑得有些勉強,這不是很刺激,是他娘太刺激了。
這萬一要是沒躲過,那他們肯定被趙軍扎成篩子。
“不愧是我端親王的女婿,你小子比我當年還狂!”
端親王當年帶著一百鐵騎,直奔趙國國都,一戰成名。
可陳凡這個,連一百鐵騎都沒有。
可以說是單槍匹馬。
陳凡淡笑不語。
他這可不是狂,這叫打草驚蛇。
趙瑞現在的狀態肯定是,惱羞成怒,大發雷霆,鄙夷不屑,反正心情肯定是相當復雜,然后著令二十萬將士,挖地三尺也要把他找出來。
看似集中辦事,其實混亂不堪。
這種時候,才是混進城的最佳時機。
“走吧,我們排隊進城!”
陳凡他們貢獻了一半的野鹿肉,和身上一半的銀子才成功進城。
“娘的,太黑心了,竟然要一半的野鹿肉,吃那么多,晚上噎死他們!”
進城后,端親王罵罵咧咧。
他不在乎身上那一半銀子,只在乎那一半野鹿肉。
野鹿肉多難得的下酒肉呀,真的像割他的肉一樣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