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
洪興輝怒不可遏:“我搶你東西?你是不是有病???我搶你什么了?”
李強笑道:“你自己心里沒數?。窟€是你搶的東西太多,自己都給忘了啊?”
洪興輝看到他這樣子,一下子怒從心頭起,站起身就要發飆。
他從來都沒有受過這種氣!
律師制止了他,然后問道:“這位先生,你說洪少爺搶你的東西,那請問,搶你什么了?人證物證呢?”
李強說道:“上個月,有一批從緬北運來的翡翠原石。中途被洪興輝給截了?!?
“船上的貨物,都被他給劫走了!”
就在律師要開口的時候,洪興輝搶先喊了一聲:“撲街!那是四爺的船,不是你的!”
此話一出,審訊室的空氣都安靜了。
這基本上可以當作是洪興輝的自首,還有不打自招了。
李強笑了:“我都沒說被搶的是哪艘船,你怎么知道是誰的船???”
律師汗顏:“少爺,接下來我不讓你說話的時候,請一直保持沉默,好嗎?”
有這個豬隊友,自己就算是陪審團的親爹都贏不了官司?。?
洪興輝意識到自己說錯話以后,只能忍住滿腔的怒火,死死地瞪著李強。
在核對了船只信息后,律師說道:“李先生,既然這艘船的所有者是四爺,那么跟你有什么關系?你憑什么說你是當事人?”
“你不是四爺的親屬,他的這些東西跟你也沒有所謂的從屬關系。所以我覺得你無權過問!”
李強又說道:“我是四爺的生意合伙人。那艘船上有些原石,還是從我的礦脈挖走,直接就給送到這里了?!?
“如今我當然有權利過問這些原石的去向。而且四爺的養女紅蓮,現在是我的女朋友。我怎么過問一下怎么了?不然我把紅蓮叫來跟你聊聊?”
被反將一軍后,律師換了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