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有說有笑地聊了近期的情況。
李強這邊只說在韓城做了一筆大買賣賺了將近30億夏國幣。
而索菲亞這一邊她自從結束在港城的留學以后就在家里安排的公司上班。她家名下有一家投資公司,管理著超過50億的美元資金,在華爾街雖然不能夠跟那些金融巨鱷相比但也算是小有規模了。
李強想要在美國繼續搞他的玉石生意的話,索菲亞也樂意去幫忙。
只不過難點就在于,歐美人對于玉石的接受程度并不高。
雖然在港城那一邊明顯有很多外國人在購買玉石的時候非常的熱情,但這些熱情也僅僅只局限于那些能夠出國,而且有意愿了解華夏文明的外國人。
大多數的歐美老百姓實際上只認寶石,比如鉆石,藍寶石以及紅寶石等等,玉石這方面他們的興趣并不濃厚。
這就好比是茅臺酒在國內賣得很多,而且也很火,但實際上世界范圍內茅臺酒并不算特別出名。
反觀伏特加和威士忌,這些酒卻能夠流行于世界。
并不是說哪種酒好,哪種酒壞。同樣作為烈酒其區別只是在于二者的一個宣傳方式以及受歡迎程度,是否深入人心等等。
傾城輕輕嘆息:“想要培養這個消費習慣,恐怕不是一時半會能夠做到的,在韓城能夠直接開賣是因為他們也喜歡玉,反觀歐美這一邊貌似還真沒什么合適的受眾,除了華僑以外可能沒人會買。”
李強則說道:“賣給華僑沒意思,我的想法,覺得還是應該從玉石的宣傳上下手。”
“既然美國人不喜歡玉石,那就讓他們變得喜歡就好了。”
“在美國連一些毒品都可以合法,也可以有廣告,為什么我們的玉石就不行。有錢在這個國家不是為所欲為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