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皎皎想要爭辯幾句,但最后只得給自己的助理打了個電話,讓其來這里幫忙處理,自己則只能先上巡邏車。
走之前,她瞥了眼那個男人,只見他一臉邪魅的叼著煙,一副‘小人得志’的表情目送她離去。
她不知道這人什么背景,估計又是個什么紈绔子弟富二代,到處都有關系,隨便打個電話就能把她帶走了。
沒想到事態發展這么嚴重的地步,出個車禍竟然能被帶去警察局,還得浪費一天的時間干不了正事,她現在后悔也來不及了。
經過警方的詳細調查,再加上調取現場監控,警方最后得出結論,說根據《刑法》第133條之一的規定,她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危險駕駛罪,屬于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行為,要被處以拘役和罰金。
何皎皎怎么都不敢相信,還試圖辯解,“這個也沒有造成什么嚴重的后果啊,我跟對方私了就行了,或者你們處個罰金,警告什么的,也不至于嚴重到需要被拘留吧?”
但是警方哪里肯聽她辯解,就是在一個勁的給她普法,說那時人流車流量很大的馬路上,她因為私人的情緒宣泄故意沖撞對方,不但給對方造成了巨大財產損失,也威脅到了對方的生命安全,同時她還闖了紅燈,差點撞到旁邊駛過的一個快遞小哥,總之性質比較惡劣,已經構成違法。
最終的結果是,她要被刑拘5天,并處罰金500,跟對方車輛的賠償金另算。
面對機關給出的處罰書要她簽字,她滿心的不甘。
如果不簽的話,可以申請什么行政復議之類的,這個申請那個申請,這個簽字那個簽字,麻煩的很,她想了想,自己故意闖紅燈撞車是事實,差點撞到騎車人也是事實,也懶得去再去復議了,直接簽了字。
警方讓她提供家屬聯系方式,說要通知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