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澄和一些官員聽到“打把胳膊打飛”幾個字,那是當真已經笑出聲來了,靜王一黨卻個個臉色鐵青!
劉大人被將了一軍,大聲叫道:“強詞奪理!強詞奪理!就算論家規,也該由一族之長處理紛爭!顯圣侯雖然貴為侯爵,那也不能以勢欺人,越俎代庖!無論國法家規,都是大錯!”
“哼!倘若他國公府家規森嚴,何以唐杰在逼死趙姨娘后沒有受到半點處罰?!唐宜斌有心包庇,還不許侯爺為自己討個公道?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你......你你你!”
“我......我我我怎了?我看你跟唐宜斌就是一丘之貉,還敢說沒收他好處?!
就不論家規再來論國法,刑部郭大人,毆打他人,導致傷殘,按律法怎么處理?!”
眾人聽兩人爭論,都在瞧熱鬧,可越聽越感覺不對味兒!
兵圍國公府那么大的事情怎么爭著爭著成了打架斗毆?
再嚴重點也不過是個聚眾斗毆吧?!
靜王一黨更是對劉大人恨鐵不成鋼,你到底是來幫忙的,還是來搗亂的?!
那刑部郭大人熱鬧正看得津津有味,見吃瓜吃到自己頭上來了,下意識道:“以兵刀毆人,致殘,杖六十,徒五年!”
這話讓一眾百官都倒吸了一口涼氣,他們位高權重,欺男霸女也算常事,早忘了大華律例之嚴苛!
想到自己干的那些事,都有點后背發涼!
那劉大人明顯已經氣糊涂了,又覺得把顯圣侯打一頓,關上五年,也算為靜王除了一個禍害,當即道:“好!就這么干!”
沒人搭話,包括靜王一黨!
雖然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官員有特權那是心照不宣的潛規則,別說傷人,就算打死人,賠點錢,威逼利誘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你如今要以打架斗毆的名頭,用律法來處置一個當朝侯爺,有了這個先例,以后他們的舊賬被翻出來,恐怕沒幾個人能獨善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