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江冉支好攤子,就去后面小凳子那里坐著了。
沒多久,就有客人來買衣服。
江冉起身去招呼,就在那三個女顧客在買她衣服的時候,就有一個年紀在五十多歲的中年女人來到她攤位前。
李連琴拿起一件衣服問道:“這t恤多少錢一件?”
江冉看了眼她手里拿著的t恤,說道:“阿姨,這t恤賣價是五十五。”
李連琴卻嫌棄道:“就這一件破t恤賣五十五?你真當我們是冤大頭嗎?”
“......”
江冉賣的衣服一直都很便宜,就是因為便宜,買她衣服的客人從來都沒有說過什么。
也就這個女的,竟然當著她其他客人的面說她那破衣服不值五十五!
江冉耐心道:“阿姨,這衣服是純棉的,我進價都是三十塊,而且,這衣服不起球不變形,五十五塊錢買這件衣服是很劃算的!”
李連琴冷笑,“還劃算呢,就這一件破衣服五十五,我還不如花五十五塊去買幾斤肉呢,不就是件破t恤嗎?根本就不值這個價格。”
邊上的譚英見狀,過來對那李連琴說道:“大姐,人家客人還在呢,你要買就買,不買就走,在那里廢那么多話干嘛?”
李連琴也不是個怕事的,聽到譚英的話后,她就跟她吵了起來,“怎么,我是來買衣服的,難道我還不能說幾句了?再說,這破衣服本來就不值五十五塊錢,我說她幾句怎么了?還有,關你什么事?你來逼逼什么?”
譚英也不怕事,而且,當她見這李連琴那么囂張后,也站不住了。
她冷嘲熱諷道:“我就是看不慣你那窮酸樣,媽的!五十五塊錢的衣服你都買不起,那你可真的是過著窮鬼的日子!也是,像你這樣的窮鬼,估摸著十塊錢一件的衣服你都舍不得買,既然如此,那你就節約點,別穿了,裸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