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看她不見棺材不落淚,很是嚴肅。
“你不用抱有僥幸的心,我們能傳喚你,肯定是有充足的證據(jù)。”
唐心怡認為警察是在詐她,臉色都沒變。
“警察叔叔,我是和他們之間有過矛盾,但是也不至于到買兇殺人的地步,沒有證據(jù)可不能亂講的。”
警察直接把陸爺爺手下發(fā)過來的證據(jù)丟給她。
“你自己看看,都到這時候了,還不交代,我掌握了確鑿的證據(jù),就算你不承認,也是可以把你交給司法機關直接裁決的。”
唐心怡拿起警察給的證據(jù),翻看起來。
上面全是她一直害穆婉嬌的證據(jù),就連她和邱少林一起針對穆婉嬌的事兒也有。
她臉上一片死灰,知道自己完了。
破罐子破摔,如實地講述了自己的所作所為,包括找人撞陸簡州和穆婉嬌的計劃,希望還能減輕一些罪行。
她告訴警察,“我只是想要報復他們,從未想過要殺人的。”
警察看她嘴里到現(xiàn)在還在抵賴。
“你和開車的人通話記錄我們也有,你也就不用再狡辯了,給你機會,你不珍惜,我們會直接把你交由司法機關。”
警察好心告訴她,“你這是蓄意謀殺,雖然沒有得逞,但謀殺未遂的罪名是跑不掉的。”
她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