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公安局,溫涼手機收上去,被帶到一個房間里。
有警察坐在他的對面,看了那天的監控,仔細問,“請問溫小姐,你為什么會去總裁辦公室?在你去之前是否知道,傅先生不在公司?”
溫涼回答,“我知道,我去他辦公室,是為了借用他的休息室午休,經過他允許的。”
溫涼的手機就擺在旁邊,警察看著那天的聊天記錄,往后翻了幾頁,問,“你們是什么關系?”
“夫妻。”
警察看了溫涼一眼,出去了一趟。
房間里就剩下溫涼一人。
雖然她能證明,去傅錚辦公室是經過他的允許,但中間有一段時間只有她一個人在辦公室,這是不爭的事實。在找到真正的泄密之人前,他的嫌疑很難洗清。”
但沒有證據證明是她所為,傳拘二十四小時內必須放人。
可二十四小時,并不是那么簡單就能熬過去的。
審訊室里只有簡單的桌椅。
溫涼靠著椅背,手肘搭在扶手上,一手撐著腦袋。
就這么一個姿勢,不知道維持了多久,他站起身來活動一會兒,片刻之后再坐下來。
房間里很靜。
靜的無聊,靜的可怕。
到中午,有人進來給溫涼送飯,一份米飯,兩份青菜,沒什么油水,還有一瓶礦泉水。
溫涼沒什么胃口,但為著腹中的孩子,還是強行吃了一些。
吃完飯之后,她趴在桌子上昏昏欲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