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參加考試,得去領準考證。
然而,當林清屏和妹妹去領準考證的時候,卻發(fā)現(xiàn),妹妹的已經被領走了。
問負責人,人家只是說,“是你娘給你領了,拿著戶口本來領的?!?
這個消息對林清屏和二妹來說,簡直晴天霹靂。
但也怪不上人家工作人員,因為,父母一起來領或者父母代領的,也不是罕見事,罕見的是她娘這么個人物。
林清屏只能回去找她娘要。
而且,沒讓二妹跟著一起。
只讓顧鈞成用他的證件在縣上的旅社開了個房間,讓二妹在里面休息,養(yǎng)精蓄銳,叮囑她誰來敲門都不開,便和顧鈞成租了個馬車去村里了。
她娘果然是在家里的。
見了她來,便陰陽怪氣的,“喲,我們家吃公家糧的回來了?小心我們這窮家臟了你們的腳哦!”
自打林清屏把二妹用500塊錢贖出去,她娘對她就不冷不熱了,再有了之前她娘來廠里搶二妹被顧鈞成打走的事,她跟她娘之間的關系算是徹底僵了。
林清屏開門見山,找她娘要二妹的準考證。
“什么準考證?”她娘矢口否認,“我不知道。”
“這么說,是縣里的人胡說了?”林清屏轉頭就走,“那我現(xiàn)在就找縣里那些人算賬!是他們把準考證搞丟了的話,我就要告他們,讓公安把他們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