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她故意配合兇手讓自己‘被綁走’?”
就是我自己提出這樣的看法,都感覺不可思議,不要說趙十一跟郭隊他們了,不過這個時候張可瑩卻說道:“會不會是小馨遇到什么人的威脅了?所以不得不這樣做?”
我帶著贊許的目光看向了張可瑩,隨后點頭:“是的,很有這樣的可能,去檢查一下她的房間!”
我說著眾人第一時間來到了酒店樓上,打開門的一刻,郭隊等人一擁而入,對著這個兩個女生使用過的房間,使勁地翻動了起來。
這里之前住著的就是裕子和小馨,裕子之前在休息了一段時間后就恢復了,她回到了房間又休息了一下。
在搜查的時候,我們順便把裕子叫了過來,我問了一些小馨在房間里的情況,裕子說:“沒什么啊,還是老樣子,睡覺、洗澡、吃外賣啥的,住酒店還能干什么?”
“我的意思是,她沒有出現過什么奇怪的表情或者行為嗎?”我追問道。
“這個,應該沒有吧,我平時都不怎么關注她,因為我最近戀愛了,總是在看手機呢!”
我看的出裕子沒有撒謊,這個時候郭隊等人在小馨的行李里找到了一封發黃的信,便第一時間拿了出來。
打開信封的一刻,才發現里面又藏著一封信,上面寫著:“小馨,如果你不想其他人有事,就配合我被我綁架,走出酒店,到時候我會安排你怎么做的,哈哈,你不要想著逃跑或者不當一回事,不然酒店里的人都得死,你試試吧,哈哈!”
沒想到趙小馨收到了這樣的一封恐嚇信,趙十一憤怒地雙手攥住信紙,罵道:“一定是寫這封信的人把小馨帶走了,你們看看這些筆跡有印象嗎?”
提起筆跡的事情,我們都沒有見過,要知道每個人的筆跡都是不一樣的,郭隊現在可以做的就是帶走信件,留下物證而已,但我們想找到寫這封信的人就難了。
我忽然想到了什么,拿出了自己之前收到的挑戰信,對比了一下恐嚇信上的筆跡,但兩者似乎是不一樣的。
郭隊也看出來了:“前者是蒼勁有力的筆跡,而后面的顯然有點幼稚了。”
我本來也差點被騙了,但仔細再觀察,頓時就露出一絲苦笑:“郭隊,錯了,這是同一個人寫的!”
“什么?怎么可能?這不是完全不一樣的字跡風格嗎?即便是分別用左右手寫也不可能差距那么大吧?”
“我本來也是這樣認為的,但你觀察到了沒有,他在用句號的時候,明顯比我們平時下的要大,而且兩封信的句號都是這樣,另外他很喜歡用‘哈哈’這樣的字眼,另外最重要的一點是,他寫‘綁’字的時候,左邊的部分總是比右邊的部分要大,而且用力也顯得深沉一點,你們看看三封信都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