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過得不好的人,不是她一個人,還有賀川。
而嚴津這邊給她的消息是,警方那邊找到了賀太太丟棄的小孫子,也就是賀承的兒子,現在沒人養,而且那孩子生病,只能先安排送去醫院安頓,順便接受治療。
但是治療產生的費用可不低,這都沒有人負責,于是警方再三去找賀承,要賀承承擔這部分的費用。
而且這個孩子的確是賀承的,他有責任和義務撫養的。
而遺棄孩子的不是賀承本人,所以這件事跟賀承沒什么關系,但孩子是他的,他得盡到照顧的義務。
而賀承直接跟警察說他沒錢,養不了。
態度明確而堅決。
說白了就是不想養的意思了。
警察再三勸說他必須要承擔這個責任,孩子就是他的。
賀承還是那副態度,輕佻而散漫,說:“是我的孩子又怎么樣,我又沒錢,沒精力,我也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這跟我有什么關系,你們不是警察么,那就好事做到底,那孩子你們要了算了,跟我也沒關系。”
“你有沒有人性?這是你自己的小孩,還要我們養?”
“說了,我沒錢,養不起,之前是我媽照顧他的,跟我沒半毛錢關系,何況又不是我要生下他來,是他媽非得把他生下來,這我能控制么?我不能啊,所以為什么非要我負責?”
“小孩的母親已經去世了,你母親現在也在失蹤中,只有你能照顧孩子了,你說你沒錢,那你有錢住酒店,有錢吃喝玩樂,用這些錢來照顧孩子不行嗎?這可是你的親骨肉。”
警察也是苦口婆心的勸說,但是賀承的態度讓人看了就惱火,說的話也不像是一個正常人會說的。
而他們也拿賀承沒辦法。
現在賀太太失蹤的案子毫無進展,雖然之前也查到了相關的線索,但是還沒展開調查,線索就中斷了,這導致他們又陷入了僵局。
尤其這個賀承還不配合他們的工作,稍微年輕一點剛畢業出來的警察看到他這種態度就被氣得不行,有經驗的老警察倒還好,畢竟見過不少這種人。
幾次接觸下來,這件事也沒個結果,就只能這樣擱置了,賀承不承擔責任,他們怎么說都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