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不耐煩。
“這不就是跟你說事情原委嗎?”周時閱給了他一個“你怎么如此暴躁”的眼神。
“總之,陸小二她在親娘的遺物里看到了這份賣身契,可上面的官印竟然模糊了!”
“胡扯!官印怎么可能模糊?”皇上不信。
“十幾年了啊,那肯定是陸明保管不妥。”
周時閱想都不想就給陸明又甩了一鍋。
“當時陸小二也不知道上面寫的金巧珍是誰啊,可是那丫頭腦子一根筋,她當時就想著,這是母親的遺物,就算是這個金巧珍死了跑了還是怎么了,賣身契也算是母親留給她的念想,一個奴婢也算是一件財產吧?”
太子想了想,“應該也能算。”
畢竟,買人也是要花銀子的。
“所以這不得把印重新蓋好?再到官府備個案就是了。她一個鄉下來的也沒辦法,這不就找上本王了?”
周時閱說得那叫一個語調起伏婉轉,跟講故事一樣。
“這小事一樁,本王揮個手就讓下人去辦了。”
皇上手撐到了書桌上,要不然他要絕倒。
“誰讓你去辦的!!!這事就是怪你,要是不去備案,金巧珍她就可以不是奴婢!”淑妃哭了。
原來這樣,但怎能這樣!
“皇上,事情落到這種地步,都是因為晉王,他是不是想看著我們母子不好啊......”
“你一個剛砸斷親兒子肋骨的人,不先反省?”周時閱冷笑。
“還有,不是說了嗎?當時看到賣身契,我們都不知道誰是金巧珍!”
“當時賣身契也是備了案的,只是模糊了而已!不信到時候把賣身契拿來給你們看看。這次不去備案,它也只是不太清晰,又不是不能用!”
太子這回心里堅信,那賣身契肯定是動過手腳的,甚至官府里的文書記錄,也已經動過手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