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還在她的手機回收站中,發現了幾封威脅性質的匿名信息。”
“有查到是誰發的嗎?”
秦云追問道。
“還沒有,不過我們在她家中還發現了一封律師函,署名是沖繩經紀公司。”
佐藤美和子眉頭微蹙,“按我的推測,山田里美小姐應該是欠了公司巨額債務,最終承受不壓力,才會選擇從百貨公司一躍而下。”
說著,佐藤美和子打開文封袋,將合同復印件拿出來遞給秦云。
“剛才我們己經去過沖繩經紀公司了,他們給出了一份合同,這上面確實有著山田里美的親筆簽名。”
秦云看著手中的合同復印件,上面所寫的條款,簡首是把他氣笑了。
“這哪里叫合同,簡首就是奴役條款!”
各種錯綜復雜的條款陷阱就不說了,其中有一條是必須隨叫隨到,即便紅白事也不能例外,否則要罰款!
一個人在沒有被威脅的情況下,怎么可能會簽這種沒有尊嚴的合同?
“沖繩經紀公司只給了這一紙合同,其他的拒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