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的吃藥治療,病癥在輕重之間轉換著;沒有絲毫要好起來的意思。
到了這會我不得不考慮是自我滅亡,還是去——瘋人院,精神醫院看病。
如果去精神病院看病明顯的有兩大后遺癥無法解決,我的心中甚是疑慮。
其一、這要周圍的人們知道我有“神經病”,那么在以后的生活、做人、做事方面難免要受到歧視和排斥。
以后再也沒法融入社會。
其二、我一首覺得瘋人院所有治療手段無非是一些安神、鎮靜、催眠一類的西藥片子,它們對大腦都有傷害作用,都是治標不治本的馬虎藥。
從那出來的人一個個你看著不是目光呆滯、舉止遲鈍、就是語木訥怪異。
要成了這樣的狀況那還得了。
我一個農民也就是現在流行的一個漂亮詞語叫什么——自由職業人,那以后誰還和你打交道。
掙不來錢,這哪里還有活命的機會,不一樣得死嗎?
自己要成為那樣的廢人養不了家還要給家人們添亂。
這可不得了,還不如自己了斷了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