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稟大人,民女秦稚,石頭村人士,民女狀告祖母劉氏企圖侵吞已斷親的前兒媳家產,狀告其大兒媳,小兒子蓄意謀殺罪名。”秦稚雙手舉起狀紙,一字一句地說到。
縣令宋世杰拍下驚堂木:“秦稚,你可知狀告直系血親是要先受下二十大板才能接下狀紙。”
秦稚回答:“民女知道。”
宋世杰頷首:“既如此,來人,杖刑。”
秦稚被衙役綁在長凳上,板子一下一下地打在她的屁股上。疼得她齜牙咧嘴的,但是她忍著一聲都沒有吭。
很快,秦稚受完了這二十大板,這個罪真難受,她自己都感覺快撐不下去了。
衙役扶著她回到堂下繼續開堂。秦稚依舊跪著,不過好在縣令已經收走狀紙。
縣令大人認真看了狀紙,這用鮮血寫的狀紙縣令還是第一次看見。字字泣血,感人肺腑。
“秦稚,你且先在旁邊側廳休息片刻,我已派人去石頭村把被告人召來。”
“是,民女遵命,”秦稚說完就由著縣衙里的掃灑婆婆攙扶著!
兩刻鐘后,衙役已經帶著被告三人來到大堂。就連秦老漢和里正都來了。
秦稚也過來重新跪好。劉氏和梅氏見此便也過去,按照秦稚的跪法。
至于秦文,他一邊嘀嘀咕咕地罵著秦稚,一邊不屑于下跪,他可是讀書人。
縣令就別把驚堂木一拍,喊到:“堂下所貴何人?”
劉氏回答道:“民婦劉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