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這幾天的商討,林知皇與溫南方一致決定,在朝廷封官文書正式抵達離仙郡的那一天,林知皇將以女身示人,出城迎旨。
林知皇在最初拜見魯王時,便用的自己原身的真名,林知環。
魯王聯名上書表功,為她向朝廷請授離仙郡郡守位時,有詳細的上表她的功績,生平,身材,樣貌等細項的東西,唯獨有一樣東西沒寫,那便是性別。
大濟朝沒有女子為官的先例,因此,為官者默認都為男子,因此沒人會特意強調這一項。
朝廷下發的封官文書也是如此,授官刺書上,會根據上表所書內容,撰寫她的姓名、年歲、出身,卻不會明確寫她是男還是女,因為大家都默認她為男子。
林知皇要利用這個空子,讓大濟朝廷,親自封她這女子,為離仙郡郡守!
她要以女子之身,去接受大濟朝廷的封官!
沒有什么,比朝廷正式向女子授官,更能打破時下人,對女子必須困于后宅,必定不能為官的這一偏見了。
她要用事實,向世人證明,男人可為之事,女人亦可!
朝廷的授官刺書一旦下發,便再無收回道理!
后面朝廷知道她乃女子,再說搞錯了?想收回授官刺書,那說說哪里搞錯了?
授官刺書上寫的名,難道不是她的名?功績、出身、樣貌、年歲難道對不上?
對的上?
對的上那又如何叫弄錯呢?授官刺書難道不是朝廷親發的?
是朝廷發的,但發之前不知道被授官的人,乃是女子?那大濟朝廷有明文規定女子不可為官嗎?
沒有?
既然都沒有,那這授官刺書,就更沒有被收回去的道理了!
起先溫南方還覺得林知皇激進了些,但最終也被林知皇說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