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的條款和之前的不太一樣,薄氏將會給沈曼一筆離婚財產,但是這份協議的前提是為保證薄氏形象,半年內兩個人對離婚必須要進行嚴格保密,對外宣稱復婚。
其次,女方必須要在公開場合與男方適當作秀,雙方在了離婚后絕不能有任何的利益糾葛。
最后,女方不得制造輿論詆毀薄氏,為維護雙方形象,引起外界不必要的輿論揣測,男女雙方不得在一年內結婚。
沈曼看著手里的離婚協議書,不免覺得好笑:“薄司,你是在開我玩笑嗎?”
“這份離婚協議書我已經簽字,這上面的條款就是我的條件,只要能夠做到,我會給你一筆一百億的離婚財產。”
薄司的語氣不容置疑。
沈曼知道薄司是個什么樣的人,他既然已經做到了這個份上,就證明他做出了最后的妥協,絕不可能在后退一步。
沈曼說道:“你要跟我宣布復婚,那蘇淺淺怎么辦?你們今天可是要宣布訂婚的。”
“我從沒說過我要在今天和她宣布訂婚。”
薄司的回答,讓沈曼瞬間明白了。
薄司不是要在今天這個場合宣布和蘇淺淺訂婚,而是在這個場合宣布和她復婚!
沈曼皺眉:“薄司,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想做什么你不用管,我只問你愿不愿意。”
離婚的條件擺在面前。
沈曼看著那份離婚協議書,過了好一會兒,才說道:“好,我簽。”
盡管只是在外人面前做做樣子,但她和薄司的本質上還是離婚。
沈曼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下字后站了起來。
薄司看著那份離婚協議,過了一會兒,說道:“這幾天走過法務流程后,我會把合同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