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如果想要,那我可以給。”榮昭南若有所思。
如果寧媛和她家里人底細沒問題的話,她就是他的女人,只是要求這些他都可以辦到。
畢竟以后,她還會是他孩子的母親。
寧媛卻干脆地道:“沒必要,第一、咱們不是真結婚,你不欠我任何的東西;第二、我和家里人關系不好,我不想讓他們占便宜。”
榮昭南聽到寧媛那個“第一”的內容,眼神冷了冷。
他聲音卻很平靜,只是繼續問:“你和家里人關系不好?你大哥不是從上海給你寄餅干和錢?”
寧媛沉默了一會,還是道:“大哥是我爸媽收養的孩子,他父母都是烈士,以前住在我們單位院子里,家里就是他對我最好。”
大哥寧衛桓來家里的時候已經九歲了,寧錦云夫婦收養他,是因為烈士遺孤每個月都有一筆撫養費。
寧衛桓十六歲就可以受到烈屬的照顧參軍,留在部隊,每個月還有幾十塊的津貼。
養幾年的孩子就能參軍了,不但每個月都會給家里寄錢,而且收養烈士遺孤還有好名聲,誰不愿意干這種好事。
寧錦云至少面上對寧衛桓還是很不錯的。
寧衛桓也許是能察覺她這個小妹是家里最不受寵的,所以寄錢回家之外,總偷偷給寧媛一點。
“這么聽著,你這個大哥人不錯。”榮昭南道。
寧媛不無自嘲地道:“是啊,而且別看大哥是領養的,比我這個‘親生’的還得寵些。”
榮昭南沒有再說什么。
到了村口,要下車的地方,榮昭南長腿一撐地,讓寧媛從車上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