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這個女人已經(jīng)不想跟他回去了,他只能另外想辦法。
女兒是不可能給她的,那是他們家的人。
“那離了婚都是給撫養(yǎng)費的,你現(xiàn)在找了個有錢的瘸子,是不是應(yīng)該給閨女點錢。”這個前夫男想來想去,竟然想到了這種辦法。
可是這種辦法卻是讓趙微蘭最不削的,不由得輕哼一聲,道:“你要多少。”
“怎么也得一年給五十塊。”
那前夫男覺得,一年五十塊錢,那他再找個娘們連生兒子帶照顧閨女都可以的。
康同志松了口氣,只要是能把老婆和孩子給他留著,一年五十塊錢真的不多。
“好......”
“先簽一下協(xié)議。”
趙微蘭說完,就找單位里的文書特意編了一份帶有法律效用的合同,然后分兩份交給了兩家人。
上面按照趙微蘭的意思是,無論以后多少年,只要是康同志家能提供一年五十塊錢的撫養(yǎng),那么這個前夫男就不能再向他們要錢。
明知道的,這個前夫男如此模樣,整天只知道生兒子。以后有了兒子還得要養(yǎng),到時候日子能過得好才怪。就怕到時候過不好了就還來找他們家的麻煩,一次一次的要錢,那就扯不明白了。
如果現(xiàn)在就用錢來堵住他的嘴,沒準(zhǔn)以后能少來幾回。至少,以后要找來他們也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