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證據已經很明顯了,只要將這些證人找到然后再把葉國生給叫到局子里一認,他們就很快認出了葉國生就是那天推著輪椅的人。
雖然他當時穿的十分厚實,可是一瞧就是個年輕的男人,而他背著的斜挎包也出賣了他。最重要的是,他沒有不在場證據。
只不過大家一開始都沒將目光放在他的身上,畢竟才是一個十來歲的少年。
誰能想到,一個十來歲的少年會殺人。
而且還是殺自己的妹妹。
對方也不過是個小女孩兒,他這樣做真的是兇殘之極。
抓到葉國生之后他百般不承認,可是當知道人證物證皆在的時候他終于承認了。畢竟以前他就沒遇到過這種事兒,被炸了幾輪之后就受不了啦。
但他也是非常精明的,他還沒滿十八歲,就算要判最多進少管所,進去幾年就出來了,絕對不會死刑的。
這天,葉愛國帶著律師來找他了。
本來以為,葉愛國是想保他出去。
哪知道葉愛國竟然對他道:“你把摔壞你妹妹的事兒也承認了吧,反正你也不會判死刑,最多會加幾個月的看管期。可是,等你出來之后,我會給你在這里買棟樓,再給你存一萬塊錢,怎么樣?”
葉國生沒有想到自己的父親到現在還這么自私,但他最后還是妥協了。因為,這個條件真的很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