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個瘋子,你——”
怒罵戛然而止,姜海吟看著架在自己脖子上的匕首,瞪大了雙眼。
狹小的儲物間內,喘著粗氣,雙眼猩紅的人,并不是她下意識以為的那個,而是一名陌生的女子。
年紀挺輕,皮膚狀態卻顯得非常差,頭發也亂糟糟的,像是被誰毆打拖拽過一樣。
身上的衣服皺皺巴巴,散發著陣陣異味。
女人迅速從她口袋里掏出手機,丟進旁邊的污水桶里,嘴里發出嗬嗬地聲音,仿佛一只落水狗在笑。
“終于讓我抓到你了......終于......你這個臭婊子,害得我好苦啊......”
“你,是誰?”姜海吟低聲問道,她看得出對方精神狀態不太穩定,盡可能放慢語速,減少刺激。
“不記得我了?呵呵......沒關系,我不需要你記得,只要你跟我回去,寫份證明書,讓那些該死的部門盡快把老孫放出來......”
“老孫......又是誰?”
“你他媽別想擱這兒跟我裝傻充愣!”女人低吼著,手中的匕首按得更緊了些,“要不是因為你,姓鄒的也不會趕盡殺絕,不惜損失上千萬的代理費,也要把孫金和徹底送進去,原本......是可以保釋的,只要交納足夠的罰金,就能出來的!都是因為你!”
姜海吟覺得太陽穴又開始抽疼,可她不敢說自己毫無印象,何況說了,對面這人顯然也不會信,她只能就事論事道:“這種情況,就算我愿意出具什么證明書,那也是沒用的,證人證詞的效力只在......”
“你給我閉嘴!我不要聽你說那些廢話,我就問你一句,給不給寫?”
脖子上傳來陣陣刺痛,恐怕已經劃拉出口子了。
姜海吟不得不妥協:“寫,你要什么,我就給你寫什么。”
其實正如她所說,一份改口的證詞根本不足以改變判決,能保住眼下的性命,寫便寫了。
但怕只怕,這女人沒那么好打發,跟她回去,可能兇多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