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太多磨難,心里負重前行已經成為習慣,先前在蔣凡面前流淚,有痛苦的宣泄,更多還是為了換取同情。
極小得到人情關懷的劉星雨,訴說自己的苦難,沒有落淚,蔣凡帶有關懷的承諾,讓她眼眶里有了發自肺腑的眼淚。
父母去世以后,她還只是一個不會走路的小女孩,被小姨收養以后,與親哥、親姐也中斷了聯系。
她一生中,最溫暖的記憶,就是她的小姨。
可是與小姨失去聯系多年,最親的兩個孩子留在婆家,大的還未上學,小的也才四歲。
婆家買下自己,認為花了銀子,根本沒有把她當人看,而是當牛一樣使喚。老公阿興又是個軟骨頭,在家把她當成生育工具,她來東莞打工,又把她當著掙錢的工具。
工廠里的人只知道阿興在廠門口大鬧,是因為她與茍彪茍合之事,沒有人會設身處地為她去考慮,阿興是一個什么樣的人。
阿興心里,只要給錢,萬事都可以商量,茍彪把他打進醫院住了一周,茍彪給了他三百元,他就沒在計較。
他離開東莞前一晚,住在劉星雨與茍彪的租屋,三個人住在一個房里。
劉星雨自己還在猶豫不決,到底是和茍彪睡在一起,還是應該和阿興睡在一起,盡下做妻子的本分。
讓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茍彪掏了一百元給阿興,拿到錢的阿興主動睡到地鋪上,還樂呵呵地推了一下她,意思讓她和茍彪上床去睡。
阿興推的那一下,讓兩人本已經破碎的事實婚姻,連最后一點殘存的情分都磨滅了。
委曲求全和凌辱自己的茍彪在一起,她以為找到了可以依靠的臂膀,沒想到又是另一個陷阱。
拋開茍彪另有情人的事,慢慢接觸下來,她才發現茍彪不但貪婪,還特別自私。自己盡心盡力配合他做見不得光的事,收獲頗豐,除了兩人住在一起的房租,外加每月寄給阿興的一百元外,茍彪連件衣服都沒有給她買過,更別說給錢。
她不是沒有想過離開茍彪,只是和她一道來東莞的人,既是阿興的同鄉,也是茍彪的同鄉,還有沾親帶故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