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的投資觀,就是除了錢之外的什么都可以拿來投資,但就是錢不行。
不投錢賺一百萬,投十萬能大概率能賺兩百萬,那他一定選不投錢賺一百萬這一項。
所以這時候想要錢而不是期權,也確實符合他的人設。
想通了這一點,奈特便沒有在這個問題上過多糾結,心中暗想:“不管他到底是要期權還是現金,總之他只要跟我簽了10年合約,確保他10年不會反悔,不會從我這里離職就夠了,既然她背后是史蒂夫·羅斯柴爾德,那只要把他留在埃利斯,我就能高枕無憂了!現在公司發展蒸蒸日上,他不要期權那是他的損失,將來后悔可不能再來怪我。”
于是,奈特非常爽快的說道:“沒問題吉米!既然你堅持要拿現金,那我們就按你說的辦,簽10年協議,每年我額外支付你一千萬美金的獎金來抵消你全部的期權。”
吉米提醒道:“還有我的底薪你已經答應我翻一倍,那就是四百萬,每年我的保底收入就是一千四百萬美金。”
奈特擺擺手:“吉米,你這想得未免有些過于保守了,400萬是你的底薪,1000萬是你的期權折現金,如果你表現出色,還會有特定的績效獎金以及項目獎金,以你的能力,一年做個兩千萬還是不成問題的。”
吉米非常謙虛的搖頭說道:“我自己是什么情況,我自己心里很清楚,獎金就先不說了,你只要把這一千四百萬寫進合同里,我就隨時可以簽約。”
“好!”奈特笑道:“那咱們就盡快簽約,我這就讓人準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