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荊州的第二天,趙宴平正式提審魏志誠,并根據(jù)魏志誠的證詞提審了魏家眾人、街坊以及魏志誠在碼頭扛貨的幾個熟悉的工友,證實在前七年的焚尸案中,魏志誠至少有三次不可能作案的證據(jù),由此斷定真正犯下七起焚尸案的兇手另有其人。
陸知府不太高興,但該配合趙宴平的,他還是讓府衙各處配合了。
趙宴平又在七具殘尸、七個作案地點花了幾個白天的功夫,晚上則掌燈翻閱從第一起焚尸案發(fā)生當(dāng)年到往前十五年內(nèi)府衙里留存記載的與火有關(guān)的所有卷宗。滿滿的幾箱子卷宗,因為常年無人打理積滿了灰塵,有的蛀了蟲,有的受潮模糊了字跡,趙宴平帶著戴昌、李嚴(yán)一起,每晚都看到子時。
看卷宗用了十晚,到了白日,趙宴平帶著二人去詢問值得注意的縱火案的相關(guān)利益受損方,然而均一無所獲。
“大人,您為何不先去查訪已知的那三個受害百姓的家人?”又一次無功而返,戴昌疲憊地問道。
趙宴平解釋道:“他們的陳述我都看過,直接過去問出來的多半還是那些東西,先了解了其他消息,或許能發(fā)現(xiàn)什么新的線索。”
戴昌、李嚴(yán)互視一眼,既覺得趙大人的話有些道理,又覺得玄乎乎的,難道趙大人已經(jīng)將這十幾日看過的一切都記在了腦袋里?
又是新的一日,趙宴平讓李嚴(yán)整理后面四起焚尸案發(fā)生當(dāng)年荊州府衙收到的百姓所報人口失蹤案,尤其是發(fā)生在焚尸案前后的失蹤百姓名單,他則帶著戴昌去訪查前面三個受害者的家人了。
第一個受害百姓叫張福,死時二十七歲,家中老母親已經(jīng)過世,只剩老父親、妻子楊氏,以及一個十歲的兒子。
張老頭五十多歲,因為家貧,每日都要去山上砍柴。楊氏也接了些替人洗衣裳的活計,操勞的日子讓她顯得比實際年齡更要年長、憔悴,公媳倆都很勤快,倒是把孩子養(yǎng)得不錯,看起來很結(jié)實,也很懂事。
張老頭不在家,提到張福的死,他兒子當(dāng)年還小沒有印象,楊氏雖然看到趙宴平有些拘謹(jǐn),但也老老實實的,問什么答什么,說的與案發(fā)當(dāng)年的陳述差不多,說張福愛喝酒,有時候經(jīng)常出去一兩日才回來,她與公公都習(xí)慣了,直到府衙發(fā)現(xiàn)一具燒焦的尸體讓家里有人失蹤的百姓去辨認(rèn),公公去瞧了,才認(rèn)出張福后背一塊兒因為挨著地面沒有燒到的衣裳。
不知是時間過去太久還是如何,楊氏只是低聲敘述,并無悲傷之意。
趙宴平讓戴昌留下等張老頭回來,他走出張家,沿著這條街走了一圈,見到一位老者,便停下來,向老者打聽張福的為人。
荊州百姓幾乎人人都知道焚尸案,得知又有京官來查了,老者激動地說了很多。張福沒啥出息,一喝醉酒就喜歡打媳婦,親娘就是勸架時被他失手推死的,楊氏老實巴交受了不少委屈,張福剛死的時候,官府還懷疑過是楊氏所為,但楊氏一直在家里帶孩子,娘家人也都有沒出城的證據(jù)。等后來發(fā)現(xiàn)其他焚尸案時,楊氏才徹底洗刷了嫌疑。
趙宴平皺眉,府城的卷宗里并沒有提及張福有毆打妻子的劣習(xí)。
又找其他街坊問了問,幾乎都是同樣的說法,趙宴平單獨(dú)去了第二家。
第二個死者是個老太太,夫家姓曹,死時五十出頭,因為遺落了一只荷包得以確認(rèn)身份。如今老太太的老伴已經(jīng)死了,家里有三個兒子、三個兒媳婦,皆是兒女雙全。按照曹家三個兒子的說法,老太太從未與人結(jié)過仇,不知為何會遭此橫禍。兒子當(dāng)然不會說親娘的不對,趙宴平問三個兒媳婦,三個兒媳婦也都是一模一樣的說法。
趙宴平見老太太的兩個孫子都十五六歲了,一個孫女也有十三歲,便將三個孩子單獨(dú)叫到院子里問話,讓他們回憶老太太可得罪過誰,或是可能做過什么招人怨恨的事。
曹家大孫子、二孫子都說沒有,十三歲的孫女芳姐兒似乎想到什么,卻欲又止。
趙宴平便讓曹家兩個孫子也回屋里去,他循循善誘地鼓勵芳姐兒。
芳姐兒見他俊朗又溫和,這才捏著裙擺道:“祖母偏心,家里有肉只許爹爹叔伯哥哥弟弟們吃,不許我們女的吃,她還喜歡罵我三嬸,那時候三嬸一直生不出孩子,祖母天天搗鼓各種偏方讓三嬸吃,好幾次三嬸都被她訓(xùn)哭了。”
趙宴平看眼曹家的屋子。
芳姐兒似乎知道他在看什么,道:“我堂弟堂妹都是祖母死了后才生的。”
趙宴平若有所思。
芳姐兒見他又看向屋里,連忙求他:“大人你別去問我三嬸,誰都別問了,不然我爹我娘知道我亂說,肯定會打我!”
小姑娘求得可憐,趙宴平應(yīng)了,離開曹家后再去找這邊的街坊求證,很快也得到了了證實。
趙宴平又去了第三個受害人的家中。
第三個被焚尸的男孩死時才十一歲,乃家中的獨(dú)子,父親鄭勇四十六了,因為常年編織藤席腰背略顯佝僂,鬢發(fā)也染了一層灰白。他的妻子梁氏在兒子死后就改嫁去了外地,再也沒有回來過。卷宗上還說,鄭勇曾經(jīng)因盜竊進(jìn)過大牢,出獄后娶妻倪氏,成親多年都無子,倪氏不堪被鄭勇毆打,跳河自盡。后來鄭勇又娶了梁氏,終于生了兒子,鄭勇大喜,自此痛改前非,再不與人為惡,他兒子也不曾得罪過什么人。
大人們都有可能結(jié)仇,只有十一歲的孩子難以招致焚尸的仇恨,府衙后來將鄭家的情況寫得如此詳細(xì),便是想證明兇手完全是在隨意殺人,與三個受害百姓毫無關(guān)系且已招供的魏志誠便是真兇無疑。
根據(jù)卷宗,本來這三起案子在趙宴平眼中都沒有特別值得在意的地方,在得知第一個受害人張福生前有毆打妻子的惡習(xí),在得知第二個受害的老太太曾經(jīng)刻薄過生不出孩子的兒媳之后,鄭勇一家便有很多東西值得細(xì)查了。
鄭家的門開著,坐在院子里編藤席的鄭勇容顏蒼老,暮氣沉沉,只憑一面,誰也看不出他年輕時候會因盜竊坐過牢,還將一任妻子打得活不下去,寧可跳河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