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點的時候,他起來給她做了早餐,又把買來的小籠包放在餐桌的保溫墊上,留了紙條,便離開了。
林語歡也睡得不是很好。
一晚上都夢到以前和宋致遠在一起的時候,夢里有多甜,醒過來就有多失落。
她在床上出了很久的神,一直到八點半的鬧鐘響起,她才頂著黑眼圈,勉強下了床。
客廳里早就沒有了人影,只有餐桌上備好的早點。
早餐旁邊放著一張紙條,上面寫著:粥放得很涼了,不會燙到,不要餓著自己。
漂亮又正宗的瘦金體,和寫字的人一樣好看。
可惜,這樣的字,以后大約是沒有什么機會看到了。
林語歡出了一會兒神,當她坐下來吃東西的時候,才發現自己竟然習慣性的正在把他留下的字條折成小塊,想要收藏起來。
她苦笑了笑,無聲的對自己道,林語歡,你還真是沒出息,這么多年,收集他用過的東西,還沒有收集夠嗎?
她隨手將紙條扔進垃圾桶。
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吧。
簡單的吃了點東西,林語歡便去了今天的拍攝地點。
今天上午她和葉風城會在海城廣場拍攝一段宣傳片,順便植入廣告。
服裝和道具全由海城廣場提供。
因為沒睡好,上妝的時候就多化了一會兒,弄得林語歡差點睡著了。
化妝師看她一直打瞌睡,不由得笑道:“歡姐皮膚這么好,原來是喜歡睡覺的原因。”
林語歡看著鏡子中的自己,點了點頭,“不錯,這個妝容滿透通的。”
當化妝師要來上口紅的時候,她看了一眼那個很艷麗的顏色,皺眉道:“這種口紅,會不會對身體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