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萍給林夏蘭推薦了她的前未婚夫,魏崇禮先生,林夏蘭在島上躺了兩天,一直到走的時候,她才忽然想起倪以安,這兩天都沒看到人。
但很快,她就知道他們去哪里了——
報紙上明明白白的寫清楚了,港島劉家大婚,倪梟攜家眷妻兒出場,紅金的鳳馬褂上,氣氛祥和。
一直都是這樣,若是放到前世,林夏蘭可能會心痛。
但是如今,她想清楚了。
就像當初李嘉誠的二兒子生下三個兒子,大家都以為梁洛施嫁入李氏板上釘釘時,人家直接拿出了三億分手費,斬斷美夢。
世人都說梁可憐,有錢人的三億相當于普通人的三萬塊。
但實際上看最終的結果就知道,李在梁之后沒有孩子,而且再參考他們年輕時曾被綁架,差點撕票的事情。
怎么能說李是不愛孩子的呢?
只能說,厲害如李超人,在面對劫匪索要十億贖金的時候都只能乖乖繳納贖金,賠禮道歉。
倪梟此舉,林夏蘭不會再恨,但也不會再愛他了。
恨跟愛都是很珍貴的情緒。
倪梟不配。
。。
從度假村回來以后,惠萍去幫林夏蘭跑律師的事情。
最后確定下來的方案對林夏蘭很不利——
“按道理說孩子都應該跟著母親,但在香港法律里,之前倪梟照顧了兩年孩子,而且,比起你現在已婚的狀態,法律更偏向于沒有配偶的那一方。”
魏崇禮拿了文件,禮貌的開口道:“除非你能證明對方沒有能力撫養孩子,或者是毆打虐待,不能給孩子提供合適的生長環境。”
魏崇禮是阿彪嬸那派人御用律師,平時接的都是商業案件,林夏蘭這個案件,是惠萍用盡了老鼻子力氣了,才把人求過來的。
魏崇禮開了律師事務所,林夏蘭拜托他幫忙把文書轉交給倪梟。
她不想跟倪梟產生關聯,但孩子,她必須搶回來。
舅舅跟撫養權那邊的事情都告一段落了,閑下來,林夏蘭又找惠萍問起了上次軟件項目的合作進度——
“不是吧?”
惠萍被她的活力嚇的一跳道:“合作正在進行中,不過,你才剛剛清熱,不再休息一段日子了?”
“不用。”
林夏蘭想這才哪到哪啊,她在國外剛剛開始創業的時候,根本沒有錢。
先前為了保本,她的錢不是買了茅臺的股票,就是全部拿去買了鋪子。
手里的錢都只夠自己在國外生活的,哪里還能多想投資呢?
為了摳出來一點錢,她這才在老家開啟了入股制——
讓人入股到自己深圳買的那些鋪子里,然后手里騰出來的錢,再拿來投資信息公司。
但即便如此,林夏蘭過得還是很窘迫。
為了節約開支,讓更多的技術人員加入公司,有一段時間,林夏蘭吃的很少。
她把所有的資金都放在公司研發上,雞蛋不能放在同一個籃子里,破釜沉舟,背水一戰。
還好最后她贏了。
無論是手下的公司,還是深圳那邊的鋪子,都做的不錯。
林夏蘭態度堅定,惠萍還是不懂,“現在不缺錢,就別這么辛苦了吧?”
她語氣里都是勸告,讓林夏蘭好好休息幾天,但最后還是被林夏蘭說服了,“不是人人想工作的時候,就有工作的。”
前世,林夏蘭在孩子長大后,不是沒想過出門上班。
但每次,都被男人攪黃了。
因為長期跟社會脫節,林夏蘭出門根本無法跟那些年輕又厲害,卷得要生要死的香港年輕人比。
香港這個地方魚龍混雜,她一個中專畢業的女人哪里能在這找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