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小的時候,家里還是挺窮的,那個時候一家人一星期都舍不得吃肉,全靠爸爸一個人工作,在他的記憶里,媽媽就是到處打牌,跟鄰居聊天八卦。
他再大一點的時候,他那個長得像是天仙一樣的媽媽就跟著別人跑路了,丟下了他和他爸。
等到他開始上小學了,有一天放學的時候,居然在小學門口看到了自己的媽媽,因為從小就在看著媽媽的照片,所以雖然那個女人穿著華貴,還畫著美麗的妝,他還是一眼就認了出來。
想當然的,一個孩子看到自己的媽媽,肯定會激動地沖上去叫媽媽,然后,就被司機給丟了開,他十分肯定自己的媽媽也認出了自己,她的眼神是這么說的,但她還是選擇默認了,司機說的“野孩子”。
原主坐在地上哭,看到媽媽對著學校里突然露出喜悅的笑容,一個穿著整齊的男孩背著包,路過原主時,還不屑的看了他一眼。
他就這么看著自己的媽媽對著那個陌生小孩噓寒問暖,接著把人給接到了車上,豪車揚長而去,只剩下他愣愣的看著車的背影。
這件事造成的陰影顯然是巨大的,原主回了家,告訴爸爸自己看到了媽媽,然后才從爸爸那里得到了媽媽為什么離開的真相。
原來當初,有個有錢人看上了媽媽,于是她義無反顧的跟著那個人走了。
就是因為那個人有錢,所以媽媽才會跟著他走,女人都是這種嫌貧愛富的生物,全部都是!
執念存在了他的心中,后來他爸丟了工作,下海做生意,結果也不知道是不是運氣好,兩年,就從一個貧窮的父親,搖身一變有了千萬身家。
這些錢對于真正的富豪來說是不多的,但是對于從苦日子過過來的父子兩個,簡直就是一大筆財富,原主的父親兢兢業業的維持著酒店,原主則是有了自己身為“富二代”的覺悟。
他和其他的富二代不一樣,原主不喜歡賽車,也不喜歡買奢侈品,更加不喜歡和一群人尋歡作樂。
因為小時候母親造成的影響,在原主心里,女人都是嫌貧愛富的生物,因為沒錢就可以離開你,也可以因為有錢回到你的身邊。
他喜歡把自己往窮了的打扮,然后去追求漂亮的女孩,被她們拒絕之后鍥而不舍,等到時機成熟,又穿著光鮮亮麗,開車豪車去裝逼。
可能是他的眼光真的不怎么好,看上的居然都是拜金女,看著那些人又是后悔又是羞愧,原主得意又囂張。
他越來越肯定,女人都是嫌貧愛富的,他穿的窮,那些人就看不起自己,他穿著富,那些人就會貼上來。
扭曲的愛情觀讓他的游戲越來越過分,就像是一個變裝游戲,靠著錢堆積出不同的自己。
他的父親沒有把這種事當真,只以為是兒子喜歡談戀愛,也沒有強迫人家姑娘,因為小時候兒子跟著自己吃了很多苦,他疼孩子,也就隨他去了。
衛明卻認為這是一種心理疾病。
因為,之后這個游戲,已經不光是一個游戲了。
他現在還在上學,之前的高中還能轉學,現在的大學倒是很難出手,所以只能跑到校外去做兼職,順便勾搭兼職地點的女孩子們。
在一起兼職中,他看上了一個長相可愛的姑娘。
應該是屬于當下“萌”系的,當時她搬東西搬不動,于是原主便去幫忙,一來二去,兩人很快認識。
原主按照原本的計劃去表白,結果,那個姑娘答應了。
她居然答應了。
他每天穿著洗的發白的襯衫,早上喝清粥,中午吃饅頭,晚上干脆就不吃,每次工作的時候都要說一說自己連水都沒錢買的事跡。
這種情況下,姑娘居然答應了。
這還是他第一次遇見看見這樣的他還答應的,一時間,他有些不知道該怎么辦,只好就這么在一起著。
然后,他發現,姑娘和他是一個學校的。
原主并不愛這個姑娘,他喜歡的是那些女人拒絕了自己,又看到他換裝后的變臉,而不是一個傻兮兮有點天真的女朋友。
這個女朋友家里看起來也很窮,但她自己省吃儉用,也要幫原主買吃的,當然,買的都是一些只有她買得起的便宜貨。
原主是裝窮,不是真窮,現在事情陷入了尷尬,他自己平時胡吹,其實每天大魚大肉都回家吃,怎么愿意吃那些廉價的東西。
但是讓他承認自己是裝的,豈不是要傳遍整個學校,更何況他還喜歡各個寢室的借錢,每次借錢的時候都說自己窮的不行,這種情況下,幾乎全班都知道他衛明是個窮鬼。
一個謊,就要用無數個謊來支撐。
沒多長時間,原主就受不了女朋友的愛心面包了。
干巴巴的一點都不好吃,虧她還當成什么寶貝一樣的送給他。
讓他承認自己撒謊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干脆雇了一個痞子去糾纏女朋友,本來只是想偽造一個被甩的青年形象,結果沒想到那個痞子看上了女朋友,直接把人給咳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