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輸?
跑來打劫自己,豈是一句投降就能解決的!
周恒不理,黑劍舞動得更加兇猛,直震得王運全身酥麻,一口氣轉不過來,被周恒一拳轟在了臉門上。
嘭嘭嘭嘭,周恒收起黑劍,將對方當成了木樁子打,直揍得王運滿臉青腫如豬頭時,這才滿意地收起手來。對方自始至終都沒有殺人的想法,那他也手下留情,只是痛揍對方一頓。
“以后長點心,不要再來招惹我,否則下一次打得更慘!”周恒身形躍起,向著黑驢和小火追了過去。這里遍地是寶,哪有時間浪費在無關人員的身上。
因為小火一直在邊嗅邊走,它們的速度并不快,周恒很快便追上了它們。
“汪!”小火立刻竄到了周恒腳下打起了轉來。
黑驢連忙指揮小火繼續尋寶:“這小狗怎么老喜歡撒嬌呢,是不是母的?”
小火是公是母周恒還真不知道,但他也沒有興趣去弄明白,吹了一聲口哨之后,小火又開始了尋寶,不愧是天地神獸級別的狗,鼻子靈得讓人驚嘆。
十幾分鐘后,小火帶著他們停在了一具巨大的白骨面前。
這白骨生前必然是巨無霸級別的存在,從骨骼的形態來看應該是人類,但頭骨上卻赫然長著兩只角,那就絕不是人族,而是擁有妖獸血脈的人類。
按周恒的推測,在遠古時期這世上應該是沒有人類這個詞,而只有人族。然后就是各種橫行的神獸。人族沒有強橫的肉身,實力孱弱。但在與神獸結合之后,產生了擁有神獸血脈的后代。這就為人類。
比如紅龍女王她們,都是擁有神龍血脈的人類,最祖上必然是龍族與人族通婚后產下的后代。
為什么周恒會有如此猜測,那是因為他來到明界之后,聽到的都是神獸最強的傳說。這沒辦法,神獸乃天地蘊育,生來強大。
而人族呢,優勢只有一點,他們可以后天修煉。無視血脈的限制,攀登到更高的層次。
從長遠的角度來說,肯定是人族最具有潛力,因為人族的發展是沒有盡頭的。可武道又不是一開始就存在,從無到有,從低到高,需要多少代武者的投入、鉆研、摸索?
因此,一開始的時候人族肯定在萬族中實力最弱、地位最低!
好像想得太遠了!
周恒收回了思緒,重新將注意力放到了這尊巨人白骨身上。光從骨架上周恒可判斷不出此人生前擁有哪種神獸的血脈,但他也不在乎,關鍵是小火引著他們過來,究竟這尊尸骨中蘊藏著什么寶物?
歲月絕對是世間最強大的武器。這尊巨人生前必然是極其強大的存在,周恒可以從尸骨上隱約感應到一股強大的氣息,可在時間的侵蝕下。這具白骨已經風化了大半邊的身體。
相信再有個幾萬年的話,這具白骨將不復人類的形態。而是完全化為了一堆骨粉。
“汪!”小火咬著巨人一根完整的小腿骨,使勁地搖晃著腦袋。轟拉一聲,它將這根小腿骨咬了下來。而這尊巨人尸骨本就只有半邊身體,失去了唯一的小腿骨的支撐,頓時轟然散架。
小火叼著這根足有丈長的小腿骨一溜跑到了周恒腳邊,將骨頭放下,對著周恒連搖尾巴直吐舌頭,一副分享美食的模樣。
“哈哈哈哈!”黑驢笑得滿地打滾,一邊用前蹄拍打著地面,“笑死本座了,這只蠢狗原來是本性發作,想吃骨頭了,還不忘分你這個做爹的一份!”
周恒卻是不這么想,這已經是古戰場的邊緣地帶,不能說遍地尸骨,可著實也不少啊,小火真想要啃骨頭的話早就可以這么干了,為什么偏偏要到這時才叼來一根骨頭呢?
而且,這根骨頭的主人當年至少是天河境的強者!
周恒拿起地上的白骨,雖然只是一截小腿骨,可拿在他的手里卻如同大棒似的,要是再把他身上的衣服換一下,那整個就是一蠻荒野人。
他敲了敲腿骨,嗡嗡嗡,有奇異的悶響,而且骨質堅密,絲毫沒有風化腐蝕的跡象。
為什么呢?
“咦,周小子你運氣不錯,居然連黃金骨也被你碰到了!”火神爐突然說道。
“黃金骨?”周恒滿是疑惑地問,光從名字來判斷的話,那應該是極具價值的東西,不過這根骨頭通體瑩白,實在看不出哪里有像黃金的模樣,叫白銀骨還差不多。
“笨蛋,這黃金二字指的并不是骨頭的顏色,而是其中的骨髓!”火神爐輕蔑地說道。
“骨髓?有什么用?”
“可以提升體質啊,笨!”火神爐和黑驢一樣,完全不知道什么叫見好就收,占了上風就要咄咄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