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會什么?”
“格斗!”
“還有呢?”
“做飯!”
“還有嗎?”
“訓狗算嗎?”
......
張花城在龐興華家里發現一個好東西,一臺蓋著布的縫紉機,縫紉機上蓋的布都已經落滿了一些灰塵。
“半年沒打掃了,之前因為我工作,你伯母就跟著我一起離開了,除了逢年過年才會回來打掃一下。”見張花城去摸縫紉機上的灰,龐興華解釋了一下。
“縫紉機還用嗎?”
張花城好奇。
龐興華哈哈笑道:“不用,你想要你就搬走,你伯母連衣服都不會縫,這純粹就是死要面子買的,放了兩年都沒見她用過一次,放在這里還礙事!”
“我不要,我就借用一段時間。”張花城一喜,如此一來吳嬌她們就能有一臺縫紉機輔助了。
他也沒和龐興華客氣。
“留家里也是放著壞,給你了,對了,伯伯這里還有個包給你。”龐興華巴不得張花城和他多要一些東西,不然他都不好意思了。
他回到書房,從箱子里取出一個深棕色的皮包,上面還印有“北京”兩個字,品相精致。
軍用牛皮文件包!
張花城立刻被吸引了,他確實是需要一個包,但這種包有點太顯眼了,他還想著回去讓大嫂給他做一件專門放錢放票的豬皮馬甲的。
“這是軍用牛皮文件包,這支鋼筆也給你。”
龐興華將包遞給他,還塞給他一支鋼筆。
張花城一看鋼筆,還是經典型號英雄100型,暗尖設計,12k金筆尖,是方的派克51,被譽為國筆之光。
這鋼筆顯然龐興華都沒用過,但他也沒和張花城說這鋼筆與包的珍貴,轉身又從一個鐵盒子里取出十幾只鉛筆,然后給他取來一疊厚厚的白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