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妤一邊惋惜著,一邊找了個同類型的小玻璃瓶子,把這藥粉倒進去。
一開始很小心地倒了一半,實在不舍得,再倒多一些。
最后,只剩了一點點留在原瓶子里,照舊用塑料袋子裝好。
能交差就行。
弄好這些,秦妤把留下大部分藥粉的小玻璃瓶,連同床底下那個自己提煉的乙醇,一起帶走在身邊。
這才出去找公安局的人匯報昨天的事情了。
公安局負責這個案子的人姓湯,政保局本來負責這事的安臨川應該是真的追著于明銳去了,沒在,派了個副手來做記錄。
秦妤感覺得到,這個年代的這些人,并不專業。
因為犯罪分子宋皋已經死了,他們的工作態度就很放松,甚至有些懶散,基本上屬于例行公事,連秦妤交上去的小玻璃瓶,湯同志也是隨手放在自己包包里,連個收條都沒有。
秦妤真是懊惱,早知道是這樣,那一點點都不該給他們留。
當秦妤提出,在沈振國的口供中提到了,宋皋可能攔截過多人,是不是應該找到那些受害人,進一步了解案情,以防有人員傷害的時候,湯同志一句帶過:“這種事,要有人舉報才行,不報不受理的。”
秦妤:“那蘇冰倩呢,她不是被宋皋抓過嗎?她說她逃走了,說不定是撒謊的,要不然你們再問問,說不定能問出別的大事來?”
湯同志眼睛往上看:“啊?什么?我說秦同志,我們怎么辦案我們有流程的,你還有別的情況要跟我們說嗎?”
唉!
這年頭就這樣。
秦妤作為一個普通人,難道還能指揮人家公安局的同志干活?
不過這樣也有一個好處,至少能比較容易的把沈振國給保下來。
果然,秦妤把自己了解到的情況配合的回答了,再把沈振國的情況一說,姓湯的科長當即承諾,只要他們再核實一下,要是沈振國確實是被宋皋挾持著的,就不會追究。
只是需要秦妤到他們局里去辦個擔保手續,類似于監護人那樣,出了什么事,將由秦妤負責。
想到自己需要陪著于老出門,回來的時間目前還不能確定,那只能今天去辦手續了。
秦妤當即騎上自行車,到了區公安局,找人打聽了半天怎么辦理,最終填妥了資料,去找公安局長簽字。
巧了,在局長辦公室,遇到韓海生。
韓海生手里拿著好幾張敲著公章的紙,還帶了至少七八個年輕軍人,都高高大大的,杵在區公安局長辦公室里,看起來整個辦公室都小了很多。
韓海生把紙拍在局長辦公桌上,聲音大得很:
“……抓起來!必須抓起來!要是誰都這樣隨隨便便的把人鎖起來,世界不亂套了?要不是因為他們合伙鎖了我妹妹,我妹妹絕不會出事的!必須嚴懲!這是我們軍區領導寫的情況說明,這是我妹妹的軍烈屬子女證明,這兩人這樣對待我妹妹,我這邊要求你們嚴懲,不嚴懲的話,今天我們不走!”
帶來的幾個人也一起助威喊著:“對,必須把那兩個人抓起來,勞改!不然我們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