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飯后我們返回平騰大廈繼續收拾著公司環境,歇息之余我拿出了那份合作企劃書。
張立強作為沈氏集團駐市南區分公司話事人,不管他現在是敵是友,這份企劃書我是一定要看的。
畢竟如果真的好處多多,我沒道理不與對方進行合作。
我坐在自己的新辦公室內看完一整份合作企劃書后,眉頭緊皺。
這份合作企劃書,以我的經驗來看沒有絲毫問題,甚至一些對方本可以獲利的點也都成為讓我獲利的一方。
“沈知夏要干什么?”
我喃喃自語滿是疑惑,就我跟沈知夏的相處情況來看,她滿心都是搞垮我,毀掉我的人生,之前在市北區她也的確是這樣做的。
可眼下怎么就讓張立強送來這樣一份合作呢?
說張立強自己的決定根本不可能,他雖然是市南區分公司話事人,可他并不具備權利越過沈知夏這位總裁,對外推出這樣一份大合同。
如果真的達成合作,這份企劃書能給我帶來的利潤,恐怕要以千萬計!
我很是不解,盡管這份合作企劃書讓我大為心動,可我卻很難頭腦發熱地答應下來。
猶豫片刻,我給沈知夏打去了電話。
她似乎在忙,就在我以為無人接聽的時候,突然傳來沈知夏清冷的聲音。
“有事?”
“你的手下張立強給我帶來了一份合作企劃書,這事是你安排的吧?”
“開玩笑,你的意思是我會給你送好處?”
沈知夏的聲音充滿了譏諷,緊接著她又說道,“還是說,你打這個電話是覺得我別有用心?”
我聽到這話卻是愣住,“不是你安排的?你身為沈氏集團總裁,如果沒有你點頭簽字,張立強怎么可能有這權限?”
對于沈知夏否認的話,我是萬萬不信的。
“紀南辰,怎么你跟我離婚之后,腦子一天比一天愚蠢了?”
沈知夏冷聲嘲諷,“婚禮之前,你難道忘了沈氏集團已經開始施行獨治了嗎?”
聽著對方的話,我微微愣住,緊接著面露恍然。
前世中,當初我跟沈知夏舉辦婚禮之前,差不多半月光景的時候,沈氏集團便更改了運營策略。
以前,擔任總裁一職的人可以對整個集團采取唯一話語權,任何大的變革改動都需要總裁簽字才能施行。
不過更改運營策略之后,總裁的話語權就沒那么大了,只能在總部發號施令,而不能過多干涉任何分公司的決策。
除了在定期的總部開會時,所有分公司話事人必須跟總裁匯報各自部門情況,雙方平日里不得加以干涉。
這項決定當然不是沈知夏這個總裁提出來的,她還沒愚蠢到分化自身權利的地步。
不過可惜,沈氏集團并不完全是沈知夏一個人說了算,而是洪淮望族,沈氏家族說了算。
沈知夏貴為總裁,但集團大部分的不動股權卻掌握在家族手中,施行這一政策,沈知夏再抗拒反對也無濟于事。
如此說來,還真是張立強自己的決定了?